昨日,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公佈“越野車追趕藏羚羊”最新調查結果, 涉事的7名人員, 未經批准離開公路, 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 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 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依法對7名涉事人每人處以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共計10.5萬元。 對事發區域的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協議管護員, 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停發3個月基本補助。 責成那曲地區申紮縣對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力的相關部門, 進行問責。 10月4日17點20分, 涉事人員郝某某等7人, 乘坐2台白色越野車, 自駕遊, 途經那曲地區申紮縣雄梅鎮8村附近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