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是自由戀愛, 談了一年多就結婚了, 在酒店舉辦了婚禮, 老婆就嫁過來了。 結婚的這些年, 我們感情一直挺好的。
婚後的第二年,
老婆有一個弟弟, 也結婚了, 自從岳母在我家伺候老婆坐月子, 小舅子就隔天一個電話, 讓岳母快點回去, 給他和他老婆做飯吃。
沒辦法, 岳母就說她把女兒帶過去照顧, 我跟老婆上班也安心。 不過每個月要給她一千塊錢, 作為生活費, 要不然小舅子又要計較了。
於是, 每個月我都打錢過去, 時不時的過去看看岳母和女兒, 給她買點水果牛奶, 修水管換電燈, 還給她把空調裝上了。
前年, 岳母的老房子拆遷了, 小舅子回去的也勤快了, 還給岳母買了衣服, 討她歡心。
前不久, 岳母病倒了, 老婆忙前忙後的伺候, 岳母還是去世了, 老婆哭的眼睛都腫了, 小舅子卻只問拆遷款在哪, 他怎麼沒找到。
幾天後, 老婆收到一個快遞, 是一封信, 好像是岳母寄過來的。
“當你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 我已經走了, 這些年, 幸虧有女兒女婿對我好, 生兒無用啊。 拆遷的房子被那個不孝子占了, 這拆遷款,
看著存摺上三十萬的數目, 我嚇得站不穩, 老人家真是用心良苦啊。
小舅子時不時的上門來鬧, 說肯定是我們拿了岳母的拆遷款, 要去告我們, 我跟老婆商量, 要不要給他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