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老師有這個習慣後,
每天放學我第一件事就是去老師辦公室主動上交今天我今天收到的所有情書。
(這是我初中開始每天必須做的事情)。
老師說,
這些情書要留給以後他們的兒子們看。
(網友真實故事)(情感原創, 抄襲必究。 )
我是琳琳,
今年26歲,
我老公是富商的兒子,
當年老公他爸來我們鄉里採礦。
周鎮義一眼就看中了我,
算是一見鍾情吧。
那是一個夏天,
高考前夕,
我走進了浪漫的訂婚禮堂。
那天, 是2008年6月1日。
老公的爸爸出錢讓我們一起上了同一所大學。
老公很愛我, 所以大學期間, 我們最多只是擁抱一下, 初吻都是我們在一起2年後, 我主動給他的。 畢業後, 我們完婚了, 現在生了1兒1女, 很幸福。 我很愛他們。 尤其是老公, 我感覺我對他的感情早就血濃於水了。
原本雲淡風輕的日子,
卻讓我那個不爭氣的弟弟打破了。
弟弟比我小5歲,
不務正業,
翹課。
今年到香港一趟回來,
背上100萬的債務。
爸媽知道後,
弟弟被罰跪了2個小時。
無奈,
事情還是要解決的。
於是弟弟找到了我這個親愛的姐姐:
雖說我們是同胞兄弟,
可是我都已經嫁了呢。
感情再深,
我也不能傷害我和老公的情感。
弟弟,
讓他自己想辦法吧!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