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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招聘考試中最容易混淆的2個必考人物要小心!

(發私信至頭條號“一起考教師”, 回復“口訣”, 領取考教師必背32個教育綜合知識記憶口訣!)

課代表!布魯姆, 布盧姆還有布魯納是三個人嗎?有名字重複的嗎?做題看見布字打頭的名字我都快暈厥了, 幫幫我這個有人名辨識障礙症和人臉辨識障礙症的可憐娃吧!!

這條無聲勝有聲的留言讓我決定一定要幫一幫有類似困難的同學們!布盧姆和布魯納今天就給你講清楚!

看完了今天的內容別忘了留言誇我!

NO.1

教育學常考人物之布盧姆

本傑明·布盧姆(也作布魯姆)(1913—1999)是美國當代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學家,

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蘭斯富。 1935年2月和6月, 布盧姆先後在賓夕法尼亞州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和理碩士學位。 1942年3月, 布盧姆在芝加哥大學獲得教育博士學位。 從1940年起, 布盧姆開始在芝加哥大學考試委員會擔任職員。 3年後(1943年)成為該大學的主考, 並在這個職位上服務了16年, 直到1959年才離開。

下面對布盧姆的相關考點進行總結:

1教育目標分類系統

布盧姆關於教育目標的理論集中反映在他的《教育目標分類系統》中, 布盧姆等人把教育目標分為三大領域——認知領域、情感領域和動作技能領域。 又把認知領域目標分為六個亞領域, 即知識、領會、運用、分析、綜合、評價。 情感領域分為五個亞領域, 即接受、反應、價值評價、組織、性格化。

2掌握學習

布盧姆整個教學理論的核心內容是"掌握學習"理論。 所謂"掌握學習", 就是在"所有學生都能學好"的思想指導下, 以集體教學(班級授課制)為基礎, 輔之以經常、及時的回饋, 為學生提供所需的個別化幫助以及所需的額外學習時間, 從而使大多數學生達到課程目標所規定的掌握標準。

NO.2

心理學常考人物之布魯納

傑羅姆·布魯納(Jerome Seymour Bruner , 1915— )美國心理學家、教育學家, 對認知過程進行過大量研究, 在詞浯學習、概念形成和思維方面有諸多著述, 對認知心理理論的系統化和科學化作出一貢獻。 1962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1965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

現將有關布魯納的考點總結如下:

1發現學習理論

布魯納認為,

學習的實質是主動地形成認知結構;學習的環節包括獲得、轉化和評價三個過程。 同時在教學觀上, 布魯納強調教學的目的在於理解學科的基本結構, 並提出了掌握學科基本結構的教學原則:

(1)動機原則

(2)結構原則

(3)程式原則

(4)強化原則

在學習方式上, 布魯納強調發現學習。 發現學習是指學生在學習情境中, 經由自己的探索尋找, 從而獲得問題答案的一種學習方式。

2學科中心主義課程理論

學科中心主義課程理論強調知識是課程的核心;學校課程應以學科分類為基礎;學校教學以分科教學為核心;以學科基本結構(組織結構、實質結構、句法結構)的掌握為目標;學科專家在課程開發中起重要作用。 布魯納是學科中心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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