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以案釋法」“開口要錢”的電話你儘管打來,我轉帳了算我輸!

喂~您好, 我是X局工作人員, 考慮到您身體有殘疾的情況, 國家將對您予以補貼……

真的假的?

最近油價上漲, 國家宏觀調控, 對部分車主進行車輛燃油補貼……

……

您有新生兒補貼哦, 得轉帳啟動帳戶才能領取!

……

套路!

套路!

這些全是套路!

案件

2016年4月1日, 經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鄧某甲等3人因詐騙罪, 被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個月, 並處罰金。

案情概覽

2014年11月份以來, 鄧某甲等人經過事先預謀, 明確各自分工, 通過購買有被害人基本資訊的資料, 安排詐騙人員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按照詐騙資料撥打被害人電話, 虛構有殘疾人生活補貼、車輛燃油補貼、新生嬰兒營養補貼等, 並預留“國家補貼中心”等相關單位的固定電話給被害人,

待被害人撥打該電話後, 由鄧某甲等人接聽, 誘騙被害人至銀行ATM機按照指令操作, 轉帳或者存款至被告人提供的銀行帳戶中, 贓款由鄧某甲負責安排取現。 共實施詐騙六起, 騙得贓款22148元。

法律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鄧某甲在此次詐騙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系主犯。

上述套路其實不複雜,

但為什麼還會有人上當?

都怪騙子太機智, 竟然想到冒充國家公務人員的身份來作案!

但說到底, 還是因為咱自個兒沒留個心眼兒。 所有的詐騙案件進行到最後一步轉帳時, 大多數受害人都會稍有遲疑——“會不會是騙子?”但偏偏沒能抵住“佔便宜”的誘惑, 咣當入坑!上鉤後, 還心存僥倖, 對即將到來的騙子承諾的“利益”翹首以盼!小編真是哀其不幸, 怒其不智啊!

So!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轉帳前請務必核實對方真實身份!!

檢察官說

預防電信詐騙應注重防範意識培養, 要增強對電信詐騙資訊的分析能力, 認清電信詐騙資訊“套路”, 看穿騙子誘餌後面的真面目, 對“開口要錢”的電話資訊不相信、不理睬、不聯繫, 並及時報案。

有件事兒讓小編哭暈在廁所

前段日子, 某主流媒體告誡群眾, 接到電話, 只要談到是公檢法稅務的一律掛掉!

小編哭暈在廁所

這樣的做法真的會對檢察官的工作帶來不小的影響。 畢竟我們也是會用電話跟當事人聯繫的。

比如:

聽取被害人意見

傳喚取保候審的嫌疑人

告知當事訴訟權利義務

……

所以,

接到檢察院的電話,

請大家千萬“手下留情”,

仔細甄別電話內容後再作判斷哦。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