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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舉報絕非“造謠”

隨著事情得到解決, 網友對事件本身的注意力逐漸轉移到舉報者的說辭上, 許多網友認為“追逐碾壓”的說法不實, 是造謠生事。

網友對舉報者的態度從“力挺”到“追責”, 這種反轉並非毫無根據。 “追逐碾壓”的字眼非常血腥和殘忍, 點燃了網友的憤怒。 但隨後拉薩警方發佈消息時, 將“追逐碾壓”替換成了“追趕拍照”, 而且根據初步調查, 並未發現藏羚羊傷亡。 “追趕”聽起來更像嬉戲, 少了許多粗暴野蠻的意味, 再加上並未造成嚴重後果, 在這樣的情況下, 網友難免感覺自己被舉報者欺騙了。

可是, 很多輿論將舉報者定義為造謠生事, 有欠妥當。 要對舉報者進行處罰, 更不應該。 法律對謠言的界定中, 造謠者的惡意動機是非常重要的參考標準。 也就是說, 造謠者一般抱有貶低、損害他人或某種事物的目的。 然而, 在這起事件中, 舉報者的初衷是好的, 是為了保護藏羚羊。

倘若處罰舉報者, 很可能會起到壞的示範效果, 後續的舉報者也許會出於擔心, 不敢發聲。 同三緘其口、不敢舉報相比, 通過隨手拍保存證據、及時報警是應該得到鼓勵的。

當然, 舉報的確需要素質和水準。 尤其是在網路時代, 每個人既是消息的接收者, 也是傳送者和生產者。 在加工傳輸過程中, 為了達到更好的傳播效果, 消息可能會不斷地被誇大和修飾。 而且在雜亂的資訊洪流中, 人們也很難判斷哪一條消息才是真實準確的, 就有可能就被“假消息”所誤導。 藏羚羊被汽車追趕的消息, 最早就是由藏民發佈在朋友圈中, 不難想見, 在語言障礙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下, 目擊者所看到的情況與最終呈現在大眾面前的消息會有所差別。

由於缺乏專業斷案素養和媒體素養, 舉報者的消息與事實有輕微出入, 這是情有可原的。 對這種舉報行為, 理應多一點寬容和諒解。 同時也要注意, 為了讓犯罪分子得到懲罰, 就刻意誇大犯罪事實, 這種行為也是不可取的。

【編輯: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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