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創新驅動力度。 大力推進省創新驅動“5511”工程;整合現有創新平臺資源, 在重點企業、產業基地、產業園區加快組建一批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 加大研發投入力度, 逐步提升全社會研發經費(R&D)投入強度。
著力推進創新驅動“5511”工程。 十三五期間重點新建5個國家級創新平臺和載體, 新增5個國家級創新人才和團隊, 實施10項重大科技專項, 新增100家高新技術企業。 積極做好建設、培育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和載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