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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舉報交通違法行為就獎勵,龍口☆禁☆交警不慣毛病!

“龍口交警”微信公眾平臺

也可以隨時舉報交通違法了!

市民可通過“龍口交警”微信公眾平臺

隨時舉報交通違法行為,

一旦該交通違法行為得到警方證實,

即可獲得最高千元的獎勵。

省公安廳和財政廳聯合出臺《山東省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路遇涉牌涉證、嚴重超員、酒駕醉駕、肇事逃逸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市民可自行抓拍後向交警部門舉報。 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罰的, 舉報人可獲得50元至1000元不等的現金獎勵。

違法舉報

舉報時, 舉報人可以直接到交警部門或通過122報警電話、“龍口交警”微信平臺等方式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有關線索和證據資料, 應包括交通違法行為涉及的車輛類型、車牌號碼、違法時間和地點、違法事實及判定為嚴重道路交通違法的依據等。 )舉報校車、旅遊客車超員、高速佔用應急車道、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等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時,

還需要提供交通違法發生時的視頻資料。

注意問題

此外, 舉報人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應及時、準確, 遵循時效性原則, 應在發現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起一小時內進行舉報, 便於固定證據和查處。 而對於舉報人的人身安全問題, 未經舉報人同意, 交警部門不會公開舉報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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