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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檢察院對16歲涉案少年作出不起訴決定 助其回歸社會

法制網3月6日訊(鄒雙優 李金垿)3月2日, 達州市通川區檢察院對涉嫌盜竊的16歲小趙(化名)經過六個月考察後, 對其正式宣佈了不起訴決定。

2016年8月, 通川區青寧鄉16歲小夥子小趙因涉嫌盜竊的案件被通川區公安局移送至通川區檢察院, 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下稱, 未檢科)在審理案件時發現, 小趙的父母均在外地務工, 他平時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身邊沒有合適的人為正值青春期的小趙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指引正確方向, 導致其自製力越來越差, 竟一時糊塗做了錯事。

事發後, 焦急的小趙父母回來了,

他們與檢察院辦案人員交談時, 深刻反思了自己作為父母的失職, 並下定決心從此好好陪伴兒子成長。 通川區檢察院為幫助小趙重新回到人生的正軌, 根據相關法律, 經研究決定, 對小趙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考察期六個月。

2017年3月2日, 六個月考察期已滿, 通川區檢察院對小趙正式宣佈不起訴決定。

在宣佈不起訴後, 檢察官與小趙一同觀看了關於盜竊的法制微電影, 並藉以電影再次向小趙強調了違法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同時, 未檢科為小趙送上了手寫的一封檢察官寄語, 希望以後的他可以走上正確的道路。 “今後一定會將這些叮囑銘記在心, 不再做這類事情。 ”小趙十分感動。

小趙的爸爸表示, 通過這件事也瞭解到自己作為父親的失職,

今後一定要好好陪伴兒子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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