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很反對“慈善”。 因為我不敢相信慈善, 這個世界, 很多人打著慈善的幌子為自己謀取名, 利。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那麼多人做了慈善, 捐了那麼多錢的話, 早就不應該存在貧困山區了。 但偏偏老百姓還是在等著國家的幫助, 其他人做的慈善?對於大山裡面的人而言, 有人幫助他們, 他們會覺得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所以我很討厭很多人擺著慈善的嘴臉, 幹著圈錢的事情。
包括很多說自己死後要把自己的器官捐獻給社會的那幫人。 講真的, 他們死後, 要是有人敢碰他們的屍體, 他們的家人肯定都是會鬧翻的, 而且, 在死後, 就算不捐獻自己的器官也都沒有人能夠反駁他們什麼, 畢竟死者為大, 要是你站在道德的角度上面去指責說人家曾經承諾過要捐獻的, 那麼等待你的不僅僅是沉默, 甚至是謾駡, 說什麼人家都死了, 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可是, 明明就是他們活著的時候自己說了的啊。
收穫了人心, 一句話就買來了數不盡的人氣, 人人都在誇讚其有愛心, 並且還不用付出什麼, 這買賣如果是我, 我也會做——但我肯定於心不安。 我媽從小就教育我做人, 要有一個善心, 活的才踏實。
筆者是一名娛記, 這幾年娛樂圈死去的人其實不少, 唯一記得就是姚貝娜死後捐獻了一個眼角膜就轟動了娛樂圈,
其實也不能夠這麼說, 有的人活到100歲, 其實他們30多歲的時候就已經死了。 那, 他們活著, 跟死了也沒什麼分別, 所以, 就只好把自己當成死去了一樣的活。 捐獻器官自然就成了隨口說說——這好像也沒得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