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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鼓勵農戶入股造林合作社

省政府現已發佈《關於發展和規範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意見》, 將鼓勵和支持農戶以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財政補助資金投入相關產業形成的資產等量化入股造林合作社, 實現貧困社員由領辦人帶動脫貧向入股經營增收轉變。

我省是全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省份。 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 我省有兩個。 58個貧困縣232萬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分佈在生態環境脆弱、發展條件惡劣的貧困山區。 另一方面, 我省山區、丘陵區占全省國土面積的70%以上, 現有宜林荒山面積3800多萬畝, 其中貧困地區2350萬畝,

是林業生態建設的主戰場。 這些區域山大溝深坡陡, 實施生態治理不適宜機械化作業, 主要依靠人工完成。

對此, 我省採取組建“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的形式, 將這些貧困人口組織起來, 讓他們在綠化家園的過程中增收脫貧。 2016年以來, 全省扶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迅速發展, 廣大貧困群眾熱情高漲, 勞務收益穩定增加。 該做法成為全國生態脫貧的創新之舉, 對一個戰場同時打贏生態治理與脫貧攻堅兩場戰役起到了重大而深遠的作用。

“十三五”期間, 我省將每年安排貧困縣造林任務260萬畝, 全部由造林合作社承攬實施, 可以為貧困群眾增加勞務收入5.6億元。 我省此次明確, 將鼓勵有條件的造林合作社發展林業產業,

承擔經濟林管理、生態林管護等涉林工程項目, 拓寬生產經營範圍, 實現造林合作社由單一造林向造林、管護、經營一體化方向發展。 鼓勵造林合作社大力發展沙棘、皂莢、油用牡丹等經濟林產業, 全面推行“林藥菌禽蜂”林業迴圈經濟模式, 增加貧困群眾經營性、資產性收益。

此外, 我省將探索建立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運行機制, 著力研究對農戶的補償機制和利益實現形式, 鼓勵和支持農戶以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財政補助資金投入相關產業形成的資產等量化入股造林合作社, 實現貧困社員由領辦人帶動脫貧向入股經營增收轉變。 對2017年至2020年期間脫貧的貧困社員, 在脫貧3年內享受同等股權收益,

脫貧任務完成後, 貧困社員所持優先股轉為集體經濟組織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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