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傾述)
按說相親也沒什麼, 不一定比自由戀愛差。 可是我遇到的這一位, 還真牛。 她是我第3個相親物件, 前兩個都因為嫌棄我是太小了, 哎。
做飯
她叫王樂樂, 今年27, 比我大一歲。 兩個人看對方都挺順眼的。 我覺得我是愛上她了, 每個週末她都來我家玩, 來我家做飯吃。 玩到很晚很晚她才回去。 她說結婚了才能那個。
我覺的也是。 感情這事兒, 順其自然。 每次我都把她送回了家。 國慶10月1日, 我們結婚了。 按照她的要求給的彩禮 “萬紫千紅”16萬8。 還買了婚房。
可結婚後, 她不幹了:
還是自由戀愛好啊, 有感情基礎。 相親真不靠譜。 你們說呢?還有, 我老婆這是怎麼回事啊?突然覺得不愛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