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老爸知道我女友的媽媽有偏癱後, 就用各種方法來拆散我們。 我看在眼裡痛在心裡, 真的想問一句:爸, 現在你嫌棄人家的媽媽有病, 那到時你生病了, 難道就等著我以後的老婆跟我離婚麼?
我跟女友是在一次同學聚會上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 她聰明大方, 對工作盡職盡責, 同時也不喜歡到那些什麼夜店去玩。 我很快喜歡上她。 她在接受我追求之前, 就明確的跟我說她媽媽有偏癱, 行動不是很方便, 可能需要長期照顧的。 當時我知道後也有認真考慮過, 但我覺得哪個家庭沒有一點困難的?有困難就一起解決好了。 她被我的誠意打動, 我們開始談戀愛。
一轉眼兩年過去了, 眼看我們大家的年紀都不小了, 我就開始籌畫著結婚。 我第一次女朋友帶回家時, 父母都相當滿意。 但當聽到女友母親患有偏癱時, 父親就強迫著讓我跟女友分手。 原因不言而喻:“你們背著她媽這個包袱, 以後還能過上好日子麼?”我吃驚之餘只能不停解釋:“爸, 不是你想的那種, 只是她媽媽不能很好的走路, 需要定時吃藥。 其實生活大部分都能自理的。 ”“那也不行。 你們結婚後, 雖說我和你媽能幫忙一下, 但真的孩子出生,
我以為他只是當時接受不了, 我找個合適的機會在勸說還是可以的。 誰知道我爸不僅把事情告訴我同學, 讓大夥勸我;他還跑去我工作的地方,
後來我苦口婆心的又跟我爸媽長談一次, 從我兩現在的工資收入說明我們還是能負擔得起, 同時我也說了, 現在我肩負起照顧她媽媽的責任, 而女友是個很重情重義的女生, 以後她一定不會放著我爸媽不管。 娓娓道來, 現在我爸媽終於同意我們結婚了。 經過協商, 我們婚禮一切從簡, 只希望以後一家人能開開心心, 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