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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辰盜:低保不養“懶人”

浙江省政府近日正式發佈省政府令, 公佈修訂後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 該辦法指出, 有勞動能力但拒絕勞動者等四類情形, 將被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資格。 (《新華社》, 2017年10月8日)

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保障低收入或者無經濟來源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惠民政策, 是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但在實踐過程中, 由於種種原因, 出現了政策把控不嚴、措施執行不力, 以低保養“懶人”的負面現象, 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日前, 浙江省政府發佈省政府令指出, 有勞動能力但拒絕勞動者等四類情形, 將被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資格。 這樣的政令無疑是讓人拍手稱快的。

正所謂好鋼用在刀刃上, 花錢也要花在節眼上, 只有將低保困難補助金切實落到需要的困難群眾手中, 才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才能讓這樣的惠民政策真正實現惠民的目的,

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消除貧困不是一味給予, 要促使困難群眾摒棄“等、靠、要”的思想, 打破坐享其成的壞習慣, 讓被安逸軟化的脊樑挺起來。

同時, 要不斷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要加強審核力度, 強化資金管控。 不能讓政策執行被扭曲, 不能低保困難補助金白白流失, 不能讓心術不正的人鑽空子, 打擦邊球。

要實事求是將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落到實處, 要對資金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党和國家宏偉藍圖的描繪負責。 (作者:時辰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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