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蕊是吳中印象一期的業主, 每天早上, 她都有一個習慣:遛狗。 9月26號早上, 王蕊照常帶著小狗走在社區裡, 走到12棟3單元北側時, 一場“大雨”從天而降, 仔細一瞧, 這可不是普通的雨, 而是夾在著菜葉和米粒的刷鍋水!
王蕊抬頭找了一圈, 也沒發現哪家可疑。 王蕊想到, 社區裡有監控, 監控中是否會發現一些線索呢?她立刻給物業打了電話。 結果得知, 監控探頭已經壞掉了。
城市速遞記者看到吳中印象一期12棟,
26號下午, 記者聯繫了社區的物業負責人田經理, 田經理說, 這件事情之前, 物業沒有接到過類似的投訴。 田經理對業主反映的情況挺重視, 馬上做出三點決定, 一是, 明天, 也就是27號在社區內張貼溫馨提示, 提醒業主注意高空拋物的危害, 二是, 派工作人員到12棟的這個單元挨家告知, 三是從現在起社區保安加強巡邏。 樓上扔個垃圾、倒盆水, 您別以為這是小事, 那隨手拋下的是你做人的體面不說, 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 依法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這可不是聳人聽聞,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就規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 應當賠償醫療費等相關費用, 若造成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