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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占道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非法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具有易發性、反復性、長期性等特點, 其久治不愈, 反復回潮, 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安全。 近日,

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五大”集中整治活動的開展, 對嚴重影響市民出行, 市民反映強烈的占道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3月21日, 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夜間巡查中, 發現景苑路有流動水果攤點在非法占道經營。 該經營業戶多次在此非法占道經營, 執法人員多次勸阻, 並責令其改正, 但該經營業戶拒不改正。 執法人員現場依法採取了強制措施, 對其與違法行為相關的車輛進行了扣押, 並告知了其享有的各項權利。 依據《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按照其佔用公共用地的面積,對其處以了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目前, 當事人已足額按時繳納了罰款, 並承認了錯誤, 進行了改正。 這是自《東營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以來,

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實施的首例非法占道經營行政處罰案件。

《東營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我市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以來, 制定出臺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 《條例》中明確規定“禁止在城鎮主要道路上設置集貿市場和攤點。 未經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城鎮非主要道路、天橋、廣場、公園及其他公共場地設置攤點以及從事生產、銷售、修理、加工等經營活動”, 填補之前法律空白, 為依法治理流動攤點、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自2016年12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 墾利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區範圍內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通過懸掛條幅、擺放展板、現場講解、發放明白紙等方式對《條例》進行了集中宣傳,

得到了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記者 李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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