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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了一面就要處物件,這樣做是不是太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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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現實情感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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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訴人/小花妹妹

我今年23歲了。 雖然我年紀不算太大, 但是也到了可以處物件的年齡了。

父母還不太逼我, 他們覺得, 早早的談對象, 最後未必能成。 就像很多人大學的時候就談戀愛, 最後在一起的寥寥無幾。

所以我覺得, 與其浪費時間傷感情, 不如到了適合的年齡一次成功。 雖然不能保證一次成功, 但至少可以不用浪費那麼多時間。 覺得差不多了就處, 處不好就分。

我本來是這樣想的, 可還是陷入了感情的懸崖裡。 我網戀了!

我愛上了一個外地的男人, 他大我五歲, 工作不錯, 對我也很好, 但這些也僅僅只是網路上的他告訴我的。 他對我好, 也不過是多關心幾句而已。 真正落實到生活裡, 誰也不知道會怎樣。

我雖然喜歡他, 但是他並沒有向我表白。 不過, 我能感覺得到, 他對我是有好感的。

就這樣, 我們一直相處了半年多, 這種愛情的感覺越來越強烈。

他說要見我, 我答應了見他。 然後, 他來到了我的城市, 我們從網路裡走到了現實中。

他與我想像中, 還是有些差距的。

不過, 愛情的感覺還是有的。 他到來的時候, 是傍晚, 我去車站接他。 接完他, 我們吃了晚飯, 然後在街上走了走, 我就回了家。

短暫的相處, 我不知道怎麼形容。 但是我知道, 就算我們真的打算在一起, 也需要再相處幾天才能做決定。

誰知道, 他回到了賓館, 就發資訊給我, 讓我做他的女朋友。 他說, 他喜歡我, 我比他想像中的還要好。

我說, 我還沒有想好。 他問我,

是不是不喜歡他。

我說, 不是。 他就說, 既然不是, 為什麼不能做他的女朋友。

這種事說不清楚, 不是喜歡就一定能做女朋友, 還是要真正的相處後才知道, 到底是否適合在一起。

我想得比較長遠, 因為談戀愛對於我來說, 只是為了結婚。 我可以喜歡一個人, 但我未必會嫁給他。

他說, 他沒有想那麼多, 就是覺得喜歡我, 就會追求我。

我覺得, 這樣太荒唐了。 我們僅僅見過一面, 難道就要成為男女朋友嗎?我們還不夠瞭解啊。

因為我沒有答應他, 他把我拉黑了。 他說, 他再也不會跟我聯繫了。 我這才知道, 原來有感情的兩個人, 如果做不成戀人, 一定做不成朋友。

我不知道我做得是否對, 但是我還是覺得只見一面就決定做男女朋友, 真的太荒唐。

度芽回復:男女朋友, 又不是讓你結婚。 成為男女朋友, 就是要有一段相處的時間。 適合就在一起, 不合適就分手。 如果成為男女朋友就一定要結婚, 那才真正的荒唐, 因為誰也不能保證成為男女朋友, 就一定會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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