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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還和前任住在一起是什麼感受?

Q:國慶日紮堆結婚, 工資不夠份子錢, 你怎麼看?

A:我相信, 十月結婚的新人還是很多很多的。 都紮堆在十一國慶那麼幾天, 她們倒是開開心心的——難為的是,

過來參加婚宴的親朋好友。 這麼趕場子, 一個黃金周下來都快成窮光蛋了。 不過, 還得祝福新人白頭到老、永結同心的。

沒辦法, 中國的婚俗比較讓人難以接受。 錢, 永遠比心意更為重要。 但現在, 往往有的是錢缺的是心意。 又有什麼辦法呢?

像某些網友說的, 份子錢都要用4400多塊。 當真是一個月不吃不喝的, 都搭進了份子錢裡。

我這個國慶沒有收到請帖, 可能人緣不太好吧。 哈哈, 才不是。 我的同學, 基本上都在珠三角。 我的同事, 大家辦公室包個紅包就行了。 她們都不在市區擺酒, 我們要參加也去不到啊。

Q :分手了還和前任住在一起是什麼感受?

A:我不認為, 分手之後還需要和前男友住在一起。 你沒地方住嘛?還是對方沒地方住。 還是, 你們打算過那麼三五四個月又在一起?你要知道, 分手後還在一起這有什麼意思?如果, 你找到了新男朋友、他找到了新女朋友那怎麼辦?難道帶回家, 各有各的進房、各有各的上床嗎?當然不可能。

我知道, 也許你或者他都在依賴這麼一種關係。

或者說, 一種相處的方式。 但分手之後, 原則上你和他就沒有了情侶關係。 不應該住在一起, 否則這算是異性同居嗎?那, 大家情到濃時發不發生關係?這個, 你要心知肚明:你們的底線在哪裡。 但曾經的情侶, 現在的朋友——通常, 很難劃分清楚。

Q:分手之後你們還會選擇聯繫對方嗎?

A:我覺得, 分手之後就不應該聯繫對方。 畢竟, 你們已經世上沒有其他關心的兩個人。 除非, 你或者他還有複合的打算。 要不然, 還聯繫對你、對他都沒有太多好處。 因為, 你們要有自己的情感生活、你們有自己的將來日子。 一別兩寬, 各生歡喜。 這是最好的結局, 雖然有些殘忍。 但拖拖拉拉的,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請相信我, 這句話放之四海而皆準。

可以不再愛, 說明了你們分手的決絕。 那麼, 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在某個場合, 就這麼措手不及的遇見。 怎麼辦?以微笑, 安安靜靜的問:嗨, 好久不見。

你們都各自幸福著, 這才是彼此最大的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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