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國慶日紮堆結婚,
工資不夠份子錢,
你怎麼看?
A:我相信, 十月結婚的新人還是很多很多的。 都紮堆在十一國慶那麼幾天, 她們倒是開開心心的——難為的是,
沒辦法, 中國的婚俗比較讓人難以接受。 錢, 永遠比心意更為重要。 但現在, 往往有的是錢缺的是心意。 又有什麼辦法呢?
像某些網友說的, 份子錢都要用4400多塊。 當真是一個月不吃不喝的, 都搭進了份子錢裡。
我這個國慶沒有收到請帖, 可能人緣不太好吧。 哈哈, 才不是。 我的同學, 基本上都在珠三角。 我的同事, 大家辦公室包個紅包就行了。 她們都不在市區擺酒, 我們要參加也去不到啊。
Q :分手了還和前任住在一起是什麼感受?
A:我不認為, 分手之後還需要和前男友住在一起。 你沒地方住嘛?還是對方沒地方住。 還是, 你們打算過那麼三五四個月又在一起?你要知道, 分手後還在一起這有什麼意思?如果, 你找到了新男朋友、他找到了新女朋友那怎麼辦?難道帶回家, 各有各的進房、各有各的上床嗎?當然不可能。
我知道, 也許你或者他都在依賴這麼一種關係。
Q:分手之後你們還會選擇聯繫對方嗎?
A:我覺得, 分手之後就不應該聯繫對方。 畢竟, 你們已經世上沒有其他關心的兩個人。 除非, 你或者他還有複合的打算。 要不然, 還聯繫對你、對他都沒有太多好處。 因為, 你們要有自己的情感生活、你們有自己的將來日子。 一別兩寬, 各生歡喜。 這是最好的結局, 雖然有些殘忍。 但拖拖拉拉的,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請相信我, 這句話放之四海而皆準。
可以不再愛, 說明了你們分手的決絕。 那麼, 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在某個場合, 就這麼措手不及的遇見。 怎麼辦?以微笑, 安安靜靜的問:嗨, 好久不見。
你們都各自幸福著, 這才是彼此最大的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