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若
人的價值大於投資人的價值張明若:有一個特別重要的詞叫做“人力資本”。 人的價值大於投資人的價值, 投資人需要承認人的價值是最核心的部分,
第一, 股東是自己還是合夥, 那麼找什麼樣的人合夥。
第二, 股權比例該如何分配, 員工的激勵股權如何分配。
第三, 權力的義務該如何設計。
熊明華:說到這種情況, 最近一起做的一個案子其實是很典型的。 天使投資人在幫助創始人做公司的時候, 是做了很多貢獻的, 投入的很多, 又為公司融了很多錢, 當然他的股份也是巨大的。 這個時候就發現了很多問題, 首先因為他的股份占比太大, 真正的創始人股份很少, 創始人心裡可能會認為這個公司不是自己的。
張明若:我認為您說的很對。 這裡面會出現一個問題, 如果這個公司只有一個是老闆, 即控股股東, 那麼這個老闆是誰?假如老闆是這個投資人, 那麼其他幾位創始人就變成了打工者, 隨之而來造成的影響就是, 這些創始人不會像老闆一樣負責任, 不僅是那種對錢的不珍惜, 其動力也不會大。 所以說, 責、權、利, 這三個字是對等的。 小股東的利是少的, 責任也會小一些, 當然權也是小份額的權, 反之, 你的責權利都會要大。 那麼創業公司的大責任是什麼?我認為它的大責任就是把項目做上去,
熊明華:從投資人的角度去看, 有的情況下你很難再去調整當時股權設計所出現的瑕疵。 所以在投資的時候不光給創業公司資金方面的支援, 也需要幫著創業公司把股權設計的更合理。
張明若:我認為作為經驗不豐富的創業者, 對股權是沒有什麼概念的, 而你們這些成熟的投資人由於經過了多次的摸爬滾打, 已經總結出來很多關於股權方面的知識, 所以你們能夠在投資時給他們一些合理的建議。 當然, 這裡面還有一個原則, 即二八原則, 投資人占二, 創始人占八!說具體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