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虹口公安分局交警支隊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一輛電動車在超車時將一旁騎行自行車的老人撞倒, 事後老人經搶救不治身亡。 虹口交警經過兩天的追查, 終於將肇事者抓獲, 而肇事者當時駕駛的是一輛大功率的非標電動車。
3月3日晚接近23時許, 在虹口區涼城路靠近車站南路路口附近, 65歲的談先生正騎著自己的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正常行駛。 而其身後, 一名男子駕駛著一輛電動車還載著一名女子, 試圖從談先生側後方超車。 由於電動車車速較快且沒有什麼聲音, 超車瞬間,
事發的過程被路面的監控完整記錄了下來, 接報該起事故後, 虹口交警隨即根據這段監控開展調查。 交警根據監控中電動車的車速和外形判斷, 這應該是一輛非標電動車, 並且無牌無證。 虹口交警根據非標車行駛軌跡, 調閱了事發前後的大量監控錄影。
在此期間交警發現, 事發後, 肇事非標車在逃逸過程中選擇了路面照明較暗的路段, 並且刻意躲避監控探頭。 這說明肇事者是在明知事故嚴重性的情況下選擇逃逸, 並且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 如此一來, 追查車主的難度就更大了。
為爭取儘快破案, 虹口交警成立專案組, 對事發地周邊進行了走訪, 並對事發前肇事車的軌跡進行了分析, 最終鎖定肇事者應該是轄區一家房產仲介公司工作人員孟某, 而此時距離案發不到48小時。 孟某到案後, 對其在3月3日晚駕車撞人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至此該案成功告破。
然而不幸的是, 就在孟某到案同時, 談先生因事故病發, 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 孟某表示, 其當時騎行的非標電動車是向同事借來的, 而作為房產仲介, 該車經常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帶客戶看房的公用代步工具。 對於3月1日起本市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的相關規定, 孟某也坦言自己之前知道的, 但是對於借來的電動車並沒有在意。 經認定, 嫌疑人孟某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非標電動車由於其電瓶功率大, 速度快且無牌無證, 不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且事後追查較有難度。 警方提示, 3月1日起, 本市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市民無論是自用還是借用他人電動車時都應注意, 凡上路行駛的電動非機動車, 均要申領牌照並按要求安裝。
記者日前走訪發現, 儘管上海不允許銷售、使用超標電動車, 但此類電動車的身影仍不時出現在商鋪內或道路上。 記者日前在一些電動車銷售點看到, 一些商家仍在出售超標車, 一些經改裝的電動車時速能達40公里以上, 甚至能跟市區道路上一些機動車媲美。 按照上海的相關標準, 電動車的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
“一方面是速度接近機動車, 另一方面是各方面安全性能遠遠不如機動車。 ”一些業內人士坦言超標電動車上路的危害:“速度過快對其他非機動車、行人是巨大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超標電動車本身就不安全。 ”
一些市民建議, 必須加大源頭管理力度, 對危險的超標電動車嚴加管理:“既然上海的地方法規明確了不能銷售超標電動車, 那就應該加大查處的力度, 不讓這些危險車輛上路。 ”
文/崔順成 簡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