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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仲介騎超標車撞人後逃逸致人身亡,滬警方48小時破案:超標車與機動車速度接近

日前, 虹口公安分局交警支隊破獲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一輛電動車在超車時將一旁騎行自行車的老人撞倒, 事後老人經搶救不治身亡。 虹口交警經過兩天的追查, 終於將肇事者抓獲, 而肇事者當時駕駛的是一輛大功率的非標電動車。

3月3日晚接近23時許, 在虹口區涼城路靠近車站南路路口附近, 65歲的談先生正騎著自己的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正常行駛。 而其身後, 一名男子駕駛著一輛電動車還載著一名女子, 試圖從談先生側後方超車。 由於電動車車速較快且沒有什麼聲音, 超車瞬間,

毫不知情的談先生就被撞倒在地。 而電動車駕駛員只是稍稍減速, 回頭觀望了一下後, 便加速離開現場, 留下談老伯獨自躺倒在地。

事發的過程被路面的監控完整記錄了下來, 接報該起事故後, 虹口交警隨即根據這段監控開展調查。 交警根據監控中電動車的車速和外形判斷, 這應該是一輛非標電動車, 並且無牌無證。 虹口交警根據非標車行駛軌跡, 調閱了事發前後的大量監控錄影。

在此期間交警發現, 事發後, 肇事非標車在逃逸過程中選擇了路面照明較暗的路段, 並且刻意躲避監控探頭。 這說明肇事者是在明知事故嚴重性的情況下選擇逃逸, 並且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 如此一來, 追查車主的難度就更大了。

為爭取儘快破案, 虹口交警成立專案組, 對事發地周邊進行了走訪, 並對事發前肇事車的軌跡進行了分析, 最終鎖定肇事者應該是轄區一家房產仲介公司工作人員孟某, 而此時距離案發不到48小時。 孟某到案後, 對其在3月3日晚駕車撞人後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 至此該案成功告破。

然而不幸的是, 就在孟某到案同時, 談先生因事故病發, 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 孟某表示, 其當時騎行的非標電動車是向同事借來的, 而作為房產仲介, 該車經常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帶客戶看房的公用代步工具。 對於3月1日起本市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的相關規定, 孟某也坦言自己之前知道的, 但是對於借來的電動車並沒有在意。 經認定, 嫌疑人孟某對該起事故負全部責任,

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非標電動車由於其電瓶功率大, 速度快且無牌無證, 不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且事後追查較有難度。 警方提示, 3月1日起, 本市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市民無論是自用還是借用他人電動車時都應注意, 凡上路行駛的電動非機動車, 均要申領牌照並按要求安裝。

記者日前走訪發現, 儘管上海不允許銷售、使用超標電動車, 但此類電動車的身影仍不時出現在商鋪內或道路上。 記者日前在一些電動車銷售點看到, 一些商家仍在出售超標車, 一些經改裝的電動車時速能達40公里以上, 甚至能跟市區道路上一些機動車媲美。 按照上海的相關標準, 電動車的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

不過記者在一些銷售點獲悉, 不少市民“理想”的電動車速度是30-40公里/時, 這一速度已與上海市區機動車速度無異。

“一方面是速度接近機動車, 另一方面是各方面安全性能遠遠不如機動車。 ”一些業內人士坦言超標電動車上路的危害:“速度過快對其他非機動車、行人是巨大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超標電動車本身就不安全。 ”

一些市民建議, 必須加大源頭管理力度, 對危險的超標電動車嚴加管理:“既然上海的地方法規明確了不能銷售超標電動車, 那就應該加大查處的力度, 不讓這些危險車輛上路。 ”

文/崔順成 簡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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