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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0來度, 今天陡降在20度左右, 說是“冰火兩重天”是恰如其分的。
早上聽廣播, 說北方一下地區開始下雪了,
但, 天氣轉涼是一個不爭的事情, 這也是不可逆轉的現實。
既然變涼了, 那麼同志們就該默默地將秋褲拿出來做好準備。 畢竟, 熱, 你喊遭不住, 那麼冷也會讓你遭不住。
說起秋褲, 估計很多人在捂著嘴在笑了, 可能也充滿鄙視。 可是, 作為時尚人生和年輕人鄙視鏈的一端, 秋褲其實沒有那麼不堪。 比如, 而據英國詞源學家考證, 秋褲Long Johns這個名字來源於美國重量級拳王「波士頓壯男孩」John· Sullivan, 因為他當年酷愛穿著秋褲在拳擊場上廝殺……
現在的秋褲很薄而且保暖, 遠比上世紀70年代我們小時候穿的棉褲強吧?那時候, 天冷了, 家長會強行往裡身上加厚的衣服、厚的褲子, 那時候科技沒有這麼先進,
秋褲出現比棉褲進步了一大截。 它的出現成為每個家庭成員的必備品, 貼身不臃腫, 也算是當時的一種時尚。 很多家庭成員除了夏天不穿, 一年三季都在穿, 以穿到起球為止。
可是, 時尚善變的, 比如當時同樣開始流行的喇叭褲、花襯衫, 到現在已經沒有了蹤影。
但秋褲硬是堅持了下來, 因為到了冬天還是一如既往地冷啊。
我總認為時尚這個東西是因人而異的。
2008年, 有一個叫做蘇芒的時尚人生在接受電視訪談時, 對秋褲咬牙切齒,
現在的人們總將“溫度和風度”對立起來, 大有“有他無我”的架勢, 這麼有這麼大的仇恨呢?
何必呢?我們認為時尚的東西或許在他們眼裡就是品位太low了, 他們認為時尚的東西或許在我們看來是“其醜無比”的。
潮流你是永遠跟不上的。
不要給我說, 秋褲很不時尚。
在當年秋褲也是能改變人生的一種時尚。
據說在1905年, 33歲的約翰·喀爾文·柯立芝(後當選美國第三十任總統),
秋褲在當時就是一種時尚, 一種美啊。
我一直有一個觀點, 那就熱就穿少點, 冷就多穿多點, 千萬不要“繃小夥”。 一到寒冷季節, 我看到那些穿著單衣單褲, 不斷搓手, 不斷打噴嚏的人有點遭不住, 總有上去問“你怎麼不多穿點”的衝動。
其實, 穿不穿秋褲也是很自我的, 很多人還是達不到進出空調房, 出行都是專車的地步, 那麼穿多點就是首選啊, 包括秋褲。
有醫學專家闢謠說, 骨關節炎是人體關節正常退變的結果, 到了一定年齡, 人都會有骨關節炎, 只是程度不同。 寒冷不是導致骨關節炎的原因, 但寒冷是骨關節炎症狀加劇或復發的因素。
“但”字後面的話你看明白沒有?
當然, 你是年輕小夥, 身體還扛得住, 在風度和溫度之間強行選擇風度, 這沒有好說的。 但你還是拿著保溫杯喝藥材泡水的中年人, 那麼不要難為情, 拿出秋褲準備著。
畢竟, 身體還是比時尚更重要啊。
你說呢?
劉著民, 媒體人。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