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的各位車主、駕駛員朋友:
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 我市將集中開展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清零”行動。
“清零”行動具體規定: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不能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 只落實處罰措施, 不予記分;
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 能夠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 一律對駕駛人依法處罰並記分;
對現場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律依法處罰並記分;
發現駕駛人所持駕駛證記分達到12分的, 一律扣留駕駛證, 告知其在15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後考試, 拒不參加學習、考試的, 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機動車記錄的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12分以上的, 錄入緝查布控系統, 部署攔截、查處。
重要的事情,
大家一定要看三遍, 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