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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才16天,你就跟我提這種要求?我不幹!”

“親愛的, 明早淩晨4:15……”“什麼親愛的, 我們離婚了”

(網友來信)

我是王萌萌, 今年26歲, 按理說這是個該結婚的年紀。 可是我卻偏偏在這個年紀離了婚。

物件就是那個談了9年的初戀老公。

老公是我初戀, 我們從高中就開始戀愛。 一直到大學, 到工作。 從同學到戀人一直到夫妻。 我們都是相處的很融洽的。 老公曹天華很愛我, 我也很愛他。

我們之所以離婚完全是因為老公這兩年完全沒有我們剛剛相戀那個時候對我殷勤了。

每天就知道忙著自己的事業, 晚上回家臉上也沒有一點兒笑容。 更是倒頭便打起了呼嚕。

我那麼愛他, 可是我卻絲毫感覺不到, 他也還是依然那麼愛我。 我跟他說, 我們試著先離婚1個月。 試著讓我們自己拉開距離, 讓自己走出婚姻的這個圈子後, 再來審視我們情侶2個人的關係。

老公同意了。 我們16天前辦理了離婚手續。 我一個人去雲南旅遊。 沒想到, 才16天。 老公就想我了。

其實我知道,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會有審美疲勞。 可是為什麼我都沒疲勞, 他卻疲勞了。 雖然我知道他是愛我的。

我也愛他啊。 可是1個月不到, 我就是不想見他。 其實我不在澳洲, 我在東北。

早上4:15馬上就到了, 我該告訴他我在哈爾濱嗎?他會不會固執的飛到哈爾濱來呢?可是我又擔心他真的飛去了澳洲。 哎, 愛一個人就是這麼糾結。 我該怎麼辦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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