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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培訓須讓“要我學”變“我要學”

日前, 青島市教育局發佈《關於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登記管理應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學分將與職稱評聘、校長考評掛鉤, 達不到5年360學分的中小學教師將暫緩註冊教師資格證。 (10月9日 《山東教育報》)

青島市教育局的發佈的這一舉措, 將學分與教師職稱掛鉤, 乍一看, 覺得不合理, 認為這個過於偏頗, 其實不然。

眾所周知, 一些教師培訓只要你坐那裡充個數, 有些培訓只需要你去簽個到, 有些培訓則只需要你把培訓教材費掏了就算結業, 好不容易遇到有點內涵的培訓, 卻又“太超前”了, 不符合自身特點,

很難在實際教學中應用。 一些市、省、國家級培訓, 又被個別領導占了“位子”, 也就是說, 很多教師只能接受地方培訓, 加上現在很多地方教師隊伍老齡化突出, 職業倦怠現象嚴重, 這部分教師對培訓毫不關心。

其實, 當部分教師缺乏自覺性時, 利用學分對這部分教師進行約束, 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我們都知道, 教師比較關心的應該是評職稱, 利用職稱為著力點, 以學分為抓手, 讓教師樹立危機意識, 這也讓教師從思想上重視教師培訓。

可以看到, 青島市舉措中教師培訓對市級、區級培訓課程學分也做了要求, 換個角度看, 這也是一種公平, 讓每位教師有機會接觸到更加有深度和廣度的培訓, 杜絕了個別領導“壟斷”這些培訓的可能性,

對每位教師是一種呵護。

不過, 學分不達標不評職稱也要做好相應工作, 教師培訓不能僅僅依靠“逼迫”來進行, 要讓“要我學”變成“我要學”。

一是培訓內容要接地氣, 不能老是誇誇其談, 說一些大道理、空道理, 要貼合學校實際情況, 針對教師教學中存在的不足, 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 課程要多樣, 保證教師擇課的權利, 要讓每位教師儘量選到自己喜歡的課程;二是加大推進網路研修的力度, “國培”“省培”的“含金量”比較高, 而且不受時間、地點控制, 非常方便和有效, 能夠實現優質資源的共用, 對一些農村教師來說是一道“福音”, 因此, 要加大推廣力度, 但也要防止流於形式;三是做好教師後勤保障工作, 對一些外出學習的教師,

既不能讓這些教師感到寒心, 也不能讓這些教師變成旅遊;四是教師培訓應該是教師主動學習的過程, 應該培養教師主動學習的積極性, 當教師擁有一定自覺性時, 教育部門應該適當調整舉措, 防止教師產生不滿情緒。

文/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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