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由於其工作的特殊性一直受到大家方方面面的關注, 尤其是中小學教師職稱的評定。 因為職稱工資在教師工資組成中佔有很大的比重,
眾所周知, 職稱的初始是用來反映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水準和工作能力的標誌, 是對於專業技術人員能力的一種肯定。 而在企業中, 特別是銷售崗位, 優秀員工和普通員工收入之間一定會有差異。 那麼作為鑒別員工能力的標準, 擁有高級職稱的人員獲得相應的報酬, 就沒有任何毛病。
有很多人提出取消教師職稱制度才是上策, 但是目前沒有更好的衡量教師實力的制度, 所以教師職稱評定改革一定要結合現實情況,
今年, 人社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確提出了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①師德有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② 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
③要加大對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的傾斜力度, 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中, 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30%。
④推動部屬高校附屬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入軌。
⑤ 嚴格落實退休人員不得評職稱的規定。
⑥嚴厲查處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總之, 小編始終認為, 職稱本身沒有毛病的。 至於職稱改革必定會仔細考量, 未來無論是否取消職稱評定, 教師始終是教育事業的一線工作者, 這一點是不會改變的。
文/雲南中公教育(ynof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