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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通報11批次食品不合格 多為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夥伴網訊 10月10日, 遼寧省食藥監局公佈今年第29期食品抽檢資訊公告, 本次公佈的產品共計308批次, 涉及餅乾、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調味品等7大類, 其中合格297批次, 不合格11批次。 不合格原因多為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據悉, 公佈的這11批次食品中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占了7批次。 其中, 朝陽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杏仁、瀋陽香草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吊爐花生、開原市金溝子小康食品廠生產的油炸酥豆這三種堅果炒貨食品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

還有, 盤錦市興隆台區柴火老院子民俗土菜坊、瀋陽市皇姑區晟軒精品小鍋飯餐館、瀋陽市金輪海岸大酒店、瀋陽市于洪區大興西橋洪家狗肉城4家餐飲店分別銷售的鹽水煮牛肉、麻辣雞胗(醬鹵肉)、大刀豬耳片、拌豬耳4種餐飲食品檢出亞硝酸鹽。

食品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質, 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各企業應按照要求添加。 長期食用超範圍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可能會影響人體健康。

另外, 不合格的食品還有:開原市金溝子小康食品廠生產的五香花生米和瀋陽市長鑫食品廠生產的滿口香花生(炒貨)檢出過氧化值超標;朝陽市香滿街陳醋廠生產的黃豆醬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瀋陽市君聖肉食品加工廠香酥椒檢出黴菌超標。

根據《GB 19300-2014 堅果與籽類食品》中規定, 熟制的堅果與籽類食品(葵花籽除外)中過氧化值應不超過0.50g/100g;而根據《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在醬及醬製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為1.0g/kg。

對本次公佈的不合格產品, 遼寧省食藥監局表示, 已組織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了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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