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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炎保肝藥物在臨床中的應用意義

抗炎保肝類藥物在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 在肝病治療中有著不可忽視的地位。 早期, 在抗病毒藥物出現以前, 其在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些年, 除去繼續在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療中發揮作用, 抗炎保肝藥物也被臨床應用於其他多種原因引起的肝損傷, 最常見的有脂肪性肝病和藥物性肝病。 目前, 臨床應用的主要抗炎保肝藥物有雙環醇片、甘草酸類、 水飛薊類等等。 今天, 我們簡要概述抗炎保肝藥物在臨床中的應用意義。

一、慢性病毒性肝病

抗病毒是慢性病毒性肝炎治療的中心,

抗炎保肝是重要的輔助治療手段, 在抗病毒治療中很多情況都需要抗炎保肝, 特別在重型肝炎中, 抗炎保肝為主要治療方法。 若合理應用抗炎保肝藥物, 其可發揮有效作用, 使得綜合治療達到最佳效果。

近年證據表明抗病毒治療聯合抗炎保肝藥可能為慢性乙型肝炎治療方向之一。 一項多中心、 隨機、 對照臨床試驗, 比較了(試驗組)雙環醇片聯合阿德福韋酯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的療效與(對照組)單用阿德福韋酯治療有無差異。 結果顯示:治療48周後, 試驗組和對照組患者的HBV DNA低於檢出下限的比率、 HBeAg陰轉率和HBeAg血清學轉換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 血清ALT、 AST的複常率、兩組患者炎症壞死評分均有明顯改善, 且試驗組更為顯著;兩組均未發生與研究藥物相關的不良事件。

說明抗炎保肝藥物聯合抗病毒治療能夠獲得更高的生化複常率, 改善炎症病變, 阻止肝病進展。

另有國內學者通過薈萃分析評價甘草酸類藥物對慢性乙型肝炎的療效, 結果顯示甘草酸類藥物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具有改善症狀和體征、促進肝功能恢復的效果; 但由於所納入試驗的方法學循證醫學證據等級普遍較低, 上述結果尚需要設計嚴謹、 方法學品質較高的隨機對照試驗進一步驗證。

目前已發表的數項用以評價水飛薊類藥物聯合干擾素α治療乙型肝炎療效的單中心、 小樣本隨機對照試驗結果提示, 聯合治療組的肝功能恢復顯著優於單用干擾素α治療組。

二、脂肪性肝病

脂肪性肝病病因和誘因複雜, 眾多問題尚不清楚, 故其病因治療較為困難, 重點在於基礎治療, 包括改變不良生活方式和行為、運動、控制飲食, 減少體重及腰圍等。 如在增加運動鍛煉和調整飲食內容的基礎上或在戒酒後仍有ALT(穀丙轉氨酶)、AST(穀草轉氨酶)及GGT(穀氨醯轉肽酶)升高, 以及肝臟活體組織檢查證實病程呈慢性進展性經過者, 可選用抗炎保肝藥物。 可依藥物性能以及疾病活動度和病期合理選用雙環醇片、多烯磷脂醯膽鹼、水飛薊素等。

在最新的歐洲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指南推薦意見明確指出:NASH患者, 尤其是肝纖維化明顯(≥F2)者應該進行藥物治療;病情不重, 但是疾病進展風險高的患者(如糖尿病、代謝綜合征、持續 ALT炎症明顯)應該阻止疾病進一步發展。

其中, 合併脂肪肝的糖尿病患者應該引起臨床醫生的足夠重視, 眾多研究資料顯示:相比單純的糖尿病患者, 脂肪肝患者有更為嚴重的糖脂代謝紊亂;IR(胰島素抵抗)可導致脂質代謝紊亂, 進而引起脂肪肝的發生和加重;另有研究顯示, T2DM合併脂肪肝者其大血管併發症(包括冠心病、腦梗死)的發生率增高。 所以, 對此類患者, 臨床醫生應給予重視, 應根據患者情況, 酌情應用合適的抗炎保肝藥物, 以阻止肝病進展。

三、藥物性肝病

DILI(藥物性肝損傷)是臨床最常見和最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之一, 重者可致急性肝衰竭(ALF)甚至死亡。 臨床常見藥物包括非甾體類抗炎藥(NSAIDs)、抗感染藥物(含抗結核藥物)、抗腫瘤藥物、中樞神經系統用藥、心血管系統用藥、代謝性疾病用藥、激素類藥物、某些生物製劑和TCM—NM—HP-DS等。

不同藥物可導致相同類型肝損傷, 同一種藥物也可導致不同類型的肝損傷。

DILI的基本治療原則是:(1)及時停用可疑肝損傷藥物, 儘量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類藥物;(2)應充分權衡停藥引起原發病進展和繼續用藥導致肝損傷加重的風險;(3)根據DILI的臨床類型選用適當的藥物治療;(4)ALF/SALF等重症患者必要時可考慮緊急肝移植。 有經驗表明, 輕-中度肝細胞損傷型和混合型DILI, 炎症較重者可試用雙環醇和甘草酸製劑;炎症較輕者可試用水飛薊素。 膽汁淤積型DILI可選用熊去氧膽酸(UDCA)。 其中, 多項臨床研究證實, 雙環醇片在防治抗腫瘤藥物、抗結核藥物、抗精神病藥物、他汀類藥物、免疫抑制劑等導致的DILI中具有確切的抗炎保肝作用。 對於DILI 患者,臨床醫生選擇安全有效的抗炎保肝藥物防治可疑藥物導致的肝損傷,以期能保障患者原發疾病治療的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抗炎保肝藥物在各種原因引起的肝損傷治療過程中都具有重要意義。對於肝臟炎症,臨床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酌情實施抗炎保肝治療。對於缺乏有效病因治療或暫不能進行病因治療的部分患者,也應酌情考慮給予抗炎保肝治療。

作者:沈聰龍

對於DILI 患者,臨床醫生選擇安全有效的抗炎保肝藥物防治可疑藥物導致的肝損傷,以期能保障患者原發疾病治療的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抗炎保肝藥物在各種原因引起的肝損傷治療過程中都具有重要意義。對於肝臟炎症,臨床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酌情實施抗炎保肝治療。對於缺乏有效病因治療或暫不能進行病因治療的部分患者,也應酌情考慮給予抗炎保肝治療。

作者:沈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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