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機關維穩處突、巡邏防控、大型活動安保等工作需要, 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公安特勤隊員(男性)。 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品行端正;志願從事公安輔助工作, 有較強的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
2、本市戶籍(包括贛榆、東海、灌雲、灌南縣區)。
3、身心健康, 體形端正, 面部無明顯缺陷, 無殘疾, 無口吃, 無重聽, 無色覺異常, 無紋身, 無重度平蹠足。 雙眼單裸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 身高173釐米(含)以上。
(二)具體條件(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15年以後武警、解放軍退役士兵, 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含高新區公安分局在職輔警);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含高新區公安分局在職輔警);
3、現為高新區公安分局警務輔助人員, 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因工作成績突出曾被分局及以上公安機關表彰(需提供獲獎證書、相關檔等材料), 且曾服過兵役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或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因工作成績突出曾被分局及以上公安機關表彰(需提供獲獎證書、相關檔等材料), 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1982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式和方法
(一)公開報名
登錄連雲港市人才網、連雲港公安微警務、連雲港公安微信公眾號查看招聘公告, 下載並填寫《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招聘特勤人員報名表》, 將報名表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gxjscyyqfj@163.com。 截止時間10月15日。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由本人攜帶《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招聘特勤人員報名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名簿、退役證、學歷證書、相關技能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影本)和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
(三)崗位能力測試
(1)體能測試:測試內容為引體向上、1000米跑。 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 體能測試達標者參加筆試。
(2)筆試:法律法規、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 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 按照崗位擬聘用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五)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 按照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若達不到招考人數的, 則總成績滿60分即可。 體檢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 按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環節,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標準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規定,
(七)聘用
從政審合格的人員中確定聘用人員, 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後, 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 通知聘用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 參加崗前培訓和試用, 試用期為二個月,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上述招聘程式中, 崗位能力測試、面試、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薪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 按照崗位職責要求以及連雲港市公安局輔警管理制度和高新區公安分局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使用, 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員的工作績效、遵章守紀、教育培訓、業務能力等情況,統一配發制式服裝。繳納“五險一金”後按照基本工資+績效獎人均月收入3000元左右。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有違紀行為和問題,取消相關人員報考或錄用資格。監督聯繫電話:0518-81866108。
2017年10月10日
(↓↓↓點擊可放大↓↓↓)
來源/高新區公安分局
組稿/萊易 排版/滕梓言 校對/崔恩棟
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員的工作績效、遵章守紀、教育培訓、業務能力等情況,統一配發制式服裝。繳納“五險一金”後按照基本工資+績效獎人均月收入3000元左右。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有違紀行為和問題,取消相關人員報考或錄用資格。監督聯繫電話:0518-81866108。
2017年10月10日
(↓↓↓點擊可放大↓↓↓)
來源/高新區公安分局
組稿/萊易 排版/滕梓言 校對/崔恩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