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裡過著人模狗樣的生活, 爸媽的生活卻未曾因為我而有所改變。
2017年10月9日 星期一 多雲
家裡的冬天
“那可能是死人衣服,
爸爸正在炫耀他在城裡花六塊錢買的那件棉衣, 正得意時, 媽媽卻有點生氣, 告訴爸爸那衣服不吉利, 以後少買。
爸爸不以為然:“你管它呢, 能穿就行。 ”我倒是納悶, 到現在了, 還有幾塊錢的衣服?
第二天就要回北京了, 媽媽非要給我擦一下鞋, 順便問了我一下多少錢, 我說那鞋是安踏的, 兩百多。
媽媽愣了一下, 然後說:“你在外面, 要穿得好看點兒, 我們在家裡, 十塊二十塊的衣服就行了。 ”
我突然意識到, 二百多, 對於媽媽來說, 太多了!我小時候的衣服也都是地攤上買的, 媽媽有一件五塊錢的小衫穿了八年, 我現在可以穿幾百塊錢的衣服, 可是爸媽還在村子裡過著最普通的生活。
在北京待慣了, 好像我和北京有多大的關係似的,
媽媽引以為榮的一頭黑髮冒出了銀絲, 家裡的院子裡還有雞鴨鵝, 守在門口的狗狗已經不認識我了, 對我很凶。
春節之後, 這是第一次回家。
媽媽盼了又盼, 才把我盼回來, 我回來之後她卻說:“回來累壞了吧, 過年別回來了, 路費還貴。 ”
爸爸在家陪了我兩天, 又回城裡幹活了。 我明白在陪我與賺錢之間, 賺錢更重要, 那是更有效的對我的付出。
我和媽媽在家, 每天媽媽五點多就會起床收拾院子裡的活, 然後做好飯, 把我叫起來, 我起床洗漱的時候, 她就接著去勞作。
媽媽不讓我洗衣服, 不讓我沾涼水, 她怕傷了我的手,
離家前, 媽媽給我的行李箱裝滿了吃的, 不是買來的零食, 而是蒜、幹蘑菇、毛蔥……
媽媽說, 我在北京生活, 買根蔥都得花錢, 她種菜不花錢, 所以多給我拿點兒。
我是在火車上寫下這些文字的, 晚上十點半下火車。 媽媽平時九點就睡了, 今天說讓我無論如何都要在下車的時候給她打電話。
我知道我走了以後, 媽媽又開始一個人在家裡來回轉了。 我家的房子有兩個門, 前後各一個。 媽媽說, 她有時候從後門出去, 從前門進來, 走了好幾次, 可來來回回只有她自己。
我在火車上給她打電話, 她說今天幹了好多活, 一直沒進屋。 因為屋子裡沒有我了, 空蕩蕩的, 看著難受。
我有時候想, 我讀書, 告別家鄉,
如果我有兩個我就好了, 一個在農村家裡, 一個在遠方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