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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吸毒 還駕駛套牌、改型貨車 一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長春晚報記者 楊光

7日,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農安大隊濱河中隊通過路檢路查, 查獲一名無證、吸毒後駕駛“套牌”、“改型”貨車上路行駛的嚴重違法人員, 並予以上限處罰。

當日12時許, 農安大隊濱河中隊民警巡邏至農德公路3公里處時, 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J*2110的重型普通貨車由德惠方向駛來。

在對該車進行檢查時, 民警發現該車駕駛人劉某不能出示機動車駕駛證, 並且在回答民警問題時神情恍惚, 種種面部表情符合吸毒特徵。

民警將劉某帶回中隊進行詢問, 並通過網上查詢及查驗車架號查明:劉某,

男, 27歲, 住農安縣萬金塔鄉,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吉J*2110的重型普通貨車原車牌號為吉A66645;該車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相關技術資料與形狀(改型);經對劉某進行甲基安非他明尿液檢測, 結果呈陽性。 經進一步詢問, 劉某承認了其在近期吸食毒品一次的事實。

違法人員劉某因無證、吸毒後駕駛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改型”貨車上路行駛, 被依法處以罰款7500元並處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 其駕駛的重型貨車被依法暫扣。

長春交警提醒:無證、“毒駕”皆為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則是為了逃避超速、闖信號燈等監控攝錄。 駕駛“套牌車”的違法人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很多人會選擇肇事逃逸。

劉某無證、吸毒後駕駛“套牌”重型貨車上路行駛,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會相當嚴重。

劉某集諸多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於一身, 選擇中午時段駕車運行, 本以為交警中午會在吃飯、休息, 沒想到濱河中隊民警“兩會期間”輪流就餐, 中午根本不休息即上路巡邏, 結果沒能僥倖闖關被及時查獲, 受到了嚴厲、應有的處罰, 從而有效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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