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上午9時56分許, 在三門峽市318省道澠池境內果園鄉液化氣站向北附近道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電動車在行駛中被一輛代步車撞倒在地, 電動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受傷, 而代步車駕駛人駕車逃逸。 傷者被送往醫院, 傷者家屬報警後在現場等候, 說明情況。
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警後將該案件移交給肇事逃逸中隊處理。 逃逸中隊立即展開偵查, 由於代步車未納入機動車管理系統, 無法查詢到駕駛人和車輛資訊。 偵查員們只能採用“土”辦法, 先是掌握肇事車輛行車路線, 隨之判斷車輛活動軌跡和車主居住範圍。
一天天過去, 始終沒有線索。 偵查員們並未放棄, 堅持不懈加強走訪調查, 散發車輛照片。 功夫不負有心人, 2017年9月28日上午, 辦案民警接到群眾舉報電話稱, 認識照片中的車輛, 並提供了相關線索。 辦案民警立即趕赴現場, 經耐心勸說, 肇事車輛車主投案。 歷時41天終於破獲代步車交通肇事逃逸案。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代步車也是機動車, 在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交通規則, 發生交通事故時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不可抱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