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健全防範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 將打擊和處置關口前移, 化解風險隱患, 防止風險積累, 減少投資人損失;健全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資訊報送機制,
三是定期開展風險排查, 對非法集資風險高發領域、可能發生非法集資的16個風險點開展定期排查, 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金融辦)
二是健全防範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 將打擊和處置關口前移, 化解風險隱患, 防止風險積累, 減少投資人損失;健全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資訊報送機制,
三是定期開展風險排查, 對非法集資風險高發領域、可能發生非法集資的16個風險點開展定期排查, 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金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