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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私|中國“洋垃圾”走私七大案例

一部反映廢塑膠污染問題的紀錄片《塑膠王國》曾在網上熱播, 引發社會輿論廣泛關注, 其中暴露出“洋垃圾”從歐美等發達國家向我境內非法轉移的問題突出, 對我國生態環境和百姓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觸目驚心。

“洋垃圾”走私經典案例

海關總署

“2·24”行動

2017年2月24日, 海關在天津、山東、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6個省(市)同步開展打擊廢物走私專項行動, 打掉涉嫌走私犯罪團夥15個, 抓獲犯罪嫌疑人90名, 初步查證涉嫌走私進境的廢礦渣、廢塑膠、廢電子產品等各類固體廢物共2.62萬噸。

此次行動海關緝私部門共出動警力831人, 分成行動小組48個, 在6個省(市)同步同時對重點涉案人員實施抓捕。 此次查獲的走私廢物主要包括廢礦渣、廢塑膠、廢棉、廢電子產品等。 其中, 涉案走私礦渣初步判定為國外冶煉後的殘渣, 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控制標準, 違反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及《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

極易對生態安全和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被國家禁止進口。 此外, 個別國內企業違反國家規定, 將限制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廢塑膠、廢棉等違法轉賣給無環保資質的企業。

廈門海關

“5·26”海上偷運走私舊服裝進境案

2017年5月26日,

廈門海關聯合海警部門在廈門港附近海域查獲一起涉嫌海上偷運“洋垃圾”走私進境案, 當場查扣涉案運輸船舶一艘, 繳獲涉嫌走私舊服裝354.19噸, 抓獲涉案船員6名。

2017年4月, 廈門海關隸屬漳州海關接獲“近期將有廣東籍貨主從境外組織舊服裝貨源, 通過海上偷運方式, 擬在九龍江入海口周邊碼頭實施走私上岸, 隨後進入國內銷售牟利”的線索, 當地海關隨即展開情報經營。 5月26日晚6時, 緝私民警獲悉涉嫌運載舊服裝的船舶將於當晚進境。 廈門海關隨即協調福建海警局海上緝私處開展海上聯合查緝行動。 經開艙檢查, 船上滿載散發出嚴重異味的成捆舊服裝。 據船長交代, 這些舊服裝系從韓國釜山港裝船, 擬偷運到福建漳州,

途中被我執法部門緝獲。 經檢查, 這些舊服裝用不同顏色的塑膠包裝袋包紮, 每包重達100公斤。 拆封包裝露出明顯的外文標籤, 衣服種類有皮衣、毛衣、尼龍襯衣、牛仔褲等, 甚至還有帶血漬內衣。

目前, 經與寧波海關緝私局查辦的案件實施串並, 該案已從案發的354.19噸擴大到914.13噸, 共執行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 取保候審1人。

汕頭海關

“1701”特大固體廢物走私進境案

2017年1月, 汕頭海關情報部門通過調研發現, 鄭某等團夥涉嫌冒用他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口類可用做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大量走私進口廢塑膠的重大案件線索, 經過4個多月的深度經營, 進一步發現2015至2016年間, 鄭某、許某等團夥逃避海關監管, 冒用揭陽某塑膠製品有限公司等企業“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偽報貨主單位, 從汕頭、廣州、黃埔等口岸報關進口超2萬噸固體廢物, 再交付給汕頭市龍湖區某塑膠廠等國內貨主的嫌疑。 5月5日, 該關對該線索情報立案, 代號“1701”。

6月13日淩晨, 該關出動警力約200人, 在汕頭、深圳、廣州、惠東等地同時開展代號為“1701”的統一抓捕行動, 20名預定抓捕目標悉數落網,扣押書證以及電子證據材料一大批,打掉走私團夥5個,一舉摧毀許某、鄭某等團夥冒用他人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走私廢塑膠、廢五金等固體廢物進境的犯罪網路。經初步查證,該案涉及固體廢物約8.5萬噸,案值人民幣約10億元。

經過一個多月的偵辦,專案組迅速查清全案走私脈絡和通關團夥走私運作模式;對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查證規模擴大至涉案固體廢物24萬噸、案值30億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依法擴線偵辦中。

黃埔海關

“杜某某走私進口固體廢物案”

2016年9月8日,黃埔海關緝私局新港分局破獲一起走私進口11517.34噸固體廢物案。

2017年7月,黃埔海關將該案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南寧海關

北海德華廢物再生有限公司涉嫌走私廢物案

南寧海關隸屬防城海關經風險分析和精准布控發現,北海市德華廢物再生有限公司進口的一票限制進口固體廢物有違法進口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的嫌疑,隨後將案件線索移交防城海關緝私分局於2016年3月15日刑事立案偵辦。4月21日,該關出動警力20余名分3個行動組分別在廣西防城、北海等地開展統一抓捕行動,抓獲以徐某某為首的走私團夥成員4名,現場查扣涉嫌走私廢舊電腦等固體廢物500餘噸。

經偵查查明,涉案公司及團夥於2014年11月24日至2016年1月28日間,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採用偽報品名和偽裝貨物的方式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531.71噸,其間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非法處置共2105.81噸。

廣州、大連海關

“1107”跨區域走私固體廢物案

2013年9月,廣州海關根據群眾舉報對一條繞越走私電子“洋垃圾”的情報線索展開經營;與此同時,廣東分署、大連海關也正對相關線索開展布控查證。經上報並對上述線索綜合梳理分析,當年11月,海關總署緝私局決定將上述3個單位涉及遼寧同一團夥走私電子洋垃圾的線索作併案處理,成立“1107”專案組,由廣州、大連海關分別立案偵辦。

經查實,自2013年以來,以廣州陳某和王某為首的走私團夥勾結遼寧“余氏父子”為首的走私團夥,在境外組織大量電子垃圾等貨源,由我國香港地區海運至中朝邊境後,由“余氏父子”團夥將貨物繞越走私入境至遼寧丹東非設關地,再由水路或陸路轉運到廣東佛山、清遠、揭陽等地走私牟利。走私貨物主要涉及電腦、液晶顯示幕、舊摩托車等。初步核查,有單證支持的貨櫃數量約1230個,重量達3.56萬噸。

南京海關

“82·12”固體廢物走私入境案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婁底市盛鴻貿易有限公司等3家涉案單位及何某等8名團夥成員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海關監管,與韓國某公司及國內代理人員關某合謀,達成購貨意向後,委託浙江物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作為經營單位,將來自韓國浦項、現代煉鋼廠在煉鋼過程中產生的高爐灰、高爐渣等工業廢料,偽報成鐵礦砂(粉),分別從泰州、江陰、鎮江等口岸報關進口14批共計59753.80噸,貨物進口後由何某等人銷售給一些小型配礦企業,經配礦後供給小型煉鋼企業使用。經鑒定,該工業廢料為我國《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名錄》中“冶煉鋼鐵所產生的其他熔渣、浮渣及其他廢料”條目下所明確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該案共抓獲11名犯罪嫌疑人,逮捕6人。案發時在鎮江港、泰州港查扣的2票“高爐灰”共計9113.67噸,已及時退運。2015年3月31日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3家被告單位均構成走私廢物罪,判處罰金50萬元至250萬元不等;8名被告人均構成走私廢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10年不等並處罰金。二審裁定維持原判。“82·12”案件不僅是南京海關建關以來查獲的最大一起固體廢物走私案件,也是2014年全國查獲的最大一起禁止類固體廢物走私案件。該案被海關總署列為一級掛牌督辦案件,並入選2014年度全國海關緝私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來,全國海關先後開展“綠籬”“國門利劍”“強化監管嚴厲打擊洋垃圾違法”等專項整治行動,對“洋垃圾”重拳出擊。

小貼士

“洋垃圾”走私四大特點

1、廢物走私區域性特點突出

2013 年以來, “ 環渤海 ” “ 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所在海關累計查處走私廢物案件400餘起,查證涉案廢物117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73%和61%。

2、利用他人許可證走私進口固體廢物問題突出

該管道共查獲走私廢物案件313起,查證涉案廢物145萬餘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57%和76%。有的弄虛作假,騙取許可證後賣證、賣貨;有的買賣、利用他人許可證進口固體廢物,將進口貨物賣給無加工利用資質的企業。

3、以偽報、夾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時有發生

該管道共查獲走私廢物案件338起,查證涉案廢物125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62%和65.8%。有的在申報進口時,以偽報品名方式,將國家禁止進境的廢物偽報成與其外觀相似的其他貨物,並提供虛假單證,逃避海關監管;有的在申報進口可用作原料的貨物時,夾藏國家禁止進口的“洋垃圾”。

4、非設關地偷運走私“洋垃圾”屢打不止

共查獲該管道走私廢物案件92起,查證涉案廢物7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16.8%和3.6%,涉案廢物數量少,但案件數量較多。

下載方式可在本微信號輸入dzk查看

製圖:常境

編輯、發佈:代俊

20名預定抓捕目標悉數落網,扣押書證以及電子證據材料一大批,打掉走私團夥5個,一舉摧毀許某、鄭某等團夥冒用他人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走私廢塑膠、廢五金等固體廢物進境的犯罪網路。經初步查證,該案涉及固體廢物約8.5萬噸,案值人民幣約10億元。

經過一個多月的偵辦,專案組迅速查清全案走私脈絡和通關團夥走私運作模式;對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查證規模擴大至涉案固體廢物24萬噸、案值30億元。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依法擴線偵辦中。

黃埔海關

“杜某某走私進口固體廢物案”

2016年9月8日,黃埔海關緝私局新港分局破獲一起走私進口11517.34噸固體廢物案。

2017年7月,黃埔海關將該案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南寧海關

北海德華廢物再生有限公司涉嫌走私廢物案

南寧海關隸屬防城海關經風險分析和精准布控發現,北海市德華廢物再生有限公司進口的一票限制進口固體廢物有違法進口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的嫌疑,隨後將案件線索移交防城海關緝私分局於2016年3月15日刑事立案偵辦。4月21日,該關出動警力20余名分3個行動組分別在廣西防城、北海等地開展統一抓捕行動,抓獲以徐某某為首的走私團夥成員4名,現場查扣涉嫌走私廢舊電腦等固體廢物500餘噸。

經偵查查明,涉案公司及團夥於2014年11月24日至2016年1月28日間,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採用偽報品名和偽裝貨物的方式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531.71噸,其間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非法處置共2105.81噸。

廣州、大連海關

“1107”跨區域走私固體廢物案

2013年9月,廣州海關根據群眾舉報對一條繞越走私電子“洋垃圾”的情報線索展開經營;與此同時,廣東分署、大連海關也正對相關線索開展布控查證。經上報並對上述線索綜合梳理分析,當年11月,海關總署緝私局決定將上述3個單位涉及遼寧同一團夥走私電子洋垃圾的線索作併案處理,成立“1107”專案組,由廣州、大連海關分別立案偵辦。

經查實,自2013年以來,以廣州陳某和王某為首的走私團夥勾結遼寧“余氏父子”為首的走私團夥,在境外組織大量電子垃圾等貨源,由我國香港地區海運至中朝邊境後,由“余氏父子”團夥將貨物繞越走私入境至遼寧丹東非設關地,再由水路或陸路轉運到廣東佛山、清遠、揭陽等地走私牟利。走私貨物主要涉及電腦、液晶顯示幕、舊摩托車等。初步核查,有單證支持的貨櫃數量約1230個,重量達3.56萬噸。

南京海關

“82·12”固體廢物走私入境案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婁底市盛鴻貿易有限公司等3家涉案單位及何某等8名團夥成員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海關監管,與韓國某公司及國內代理人員關某合謀,達成購貨意向後,委託浙江物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作為經營單位,將來自韓國浦項、現代煉鋼廠在煉鋼過程中產生的高爐灰、高爐渣等工業廢料,偽報成鐵礦砂(粉),分別從泰州、江陰、鎮江等口岸報關進口14批共計59753.80噸,貨物進口後由何某等人銷售給一些小型配礦企業,經配礦後供給小型煉鋼企業使用。經鑒定,該工業廢料為我國《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名錄》中“冶煉鋼鐵所產生的其他熔渣、浮渣及其他廢料”條目下所明確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該案共抓獲11名犯罪嫌疑人,逮捕6人。案發時在鎮江港、泰州港查扣的2票“高爐灰”共計9113.67噸,已及時退運。2015年3月31日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3家被告單位均構成走私廢物罪,判處罰金50萬元至250萬元不等;8名被告人均構成走私廢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10年不等並處罰金。二審裁定維持原判。“82·12”案件不僅是南京海關建關以來查獲的最大一起固體廢物走私案件,也是2014年全國查獲的最大一起禁止類固體廢物走私案件。該案被海關總署列為一級掛牌督辦案件,並入選2014年度全國海關緝私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來,全國海關先後開展“綠籬”“國門利劍”“強化監管嚴厲打擊洋垃圾違法”等專項整治行動,對“洋垃圾”重拳出擊。

小貼士

“洋垃圾”走私四大特點

1、廢物走私區域性特點突出

2013 年以來, “ 環渤海 ” “ 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所在海關累計查處走私廢物案件400餘起,查證涉案廢物117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73%和61%。

2、利用他人許可證走私進口固體廢物問題突出

該管道共查獲走私廢物案件313起,查證涉案廢物145萬餘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57%和76%。有的弄虛作假,騙取許可證後賣證、賣貨;有的買賣、利用他人許可證進口固體廢物,將進口貨物賣給無加工利用資質的企業。

3、以偽報、夾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時有發生

該管道共查獲走私廢物案件338起,查證涉案廢物125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62%和65.8%。有的在申報進口時,以偽報品名方式,將國家禁止進境的廢物偽報成與其外觀相似的其他貨物,並提供虛假單證,逃避海關監管;有的在申報進口可用作原料的貨物時,夾藏國家禁止進口的“洋垃圾”。

4、非設關地偷運走私“洋垃圾”屢打不止

共查獲該管道走私廢物案件92起,查證涉案廢物7萬噸,分別占案件總數和涉案廢物總量的16.8%和3.6%,涉案廢物數量少,但案件數量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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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發佈:代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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