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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出新政策:這些農民使用土地將會繳費了!

2017年是農村土地改革關鍵之年, 這一年中農村的各項土地政策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三權分置”、“農地入市”等等政策的開展, 讓農村的土地價值得到了極大地提高, 尤其是《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後, 對於農村土地的控制將會更加嚴格, 未來這些農民在農村實用土地將會繳費了!

1、佔用耕地的農民

這裡主要是指因為其他非農業項目建設佔用耕地, 導致農村土地資源遭到浪費的農民,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佔用耕地, 必須要開墾荒地進行補償, 如果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相關要求, 則需要交納耕地開墾費, 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2、閒置、荒蕪耕地的農民

如今國家正在集中進行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 將要嚴守農村耕地紅線, 嚴禁閒置、荒蕪、浪費農村耕地資源,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於閒置、荒蕪耕地需要交納耕地閒置費。

3、污染土地的農民

2017年開始國家對於農村環境也越來越重視, 尤其是對於農村耕地污染以及治理方面, 提供了大量的補貼讓農民來保護農村的耕地地力, 而對於污染土地農民將會採用“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交費”的原則進行處理, 所以導致土地污染的農民也需要繳費了。

4、超占、多占宅基地的農民

隨著農村“一戶一宅政策”的開展, 農村一戶家庭只能夠擁有一處宅基地, 且宅基地面積必須要在當地規定範圍之內, 但是由於歷史原因許多農村家庭擁有多處宅基地, 或者宅基地面積超標的情況, 目前對於這些宅基地原則上是保障農民利益不會進行拆除, 但是卻會採用付費使用的方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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