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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轉發《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於推薦評選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總工會、市直機關工會、市各產業工會、市直各基層工會:

現將《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於推薦評選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湘工辦發〔2017〕9號)轉發給你們, 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 掌握檔精神, 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推薦評選工作。 請各單位於3月15日上午12時前將各類推薦對象報市總工會生產保護部。

張家界市總工會

2017年3月13日

湘工辦發[2017]9號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

關於推薦評選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

各市州總工會、省直機關工會, 有關省產業工會, 省直屬基層工會工作委員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 進一步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提振士氣、鼓舞幹勁, 動員激勵廣大職工群眾在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彰顯工人階級力量, 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推薦評選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總工辦發〔2017〕7號)精神和省總工會工作安排, 現就我省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推薦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全國五一勞動獎包括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和五一勞動獎章。 其中,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授予先進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授予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中的先進職工。

全國工人先鋒號授予企業、事業、機關、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中的先進車間、工段、班組(科室)。 已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榮譽稱號的, 原則上不重複授予。

二、推薦評選條件

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獲得者必須符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總工發〔2011〕77號)規定的基本條件, 在群眾中享有較高聲譽, 具有省(部)級表彰的榮譽基礎, 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激發創新創造潛能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模範踐行新發展理念, 著力振興實體經濟, 促進經濟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續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推動國家“一帶一路”建設, 實施“創新引領, 開放崛起”發展戰略, 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維護社會安定, 增進民族團結,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加快現代農業建設, 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在加強節能環保的生態建設,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綠色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八)在推進國家重大工程建設、重大科技專案攻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九)在推進脫貧攻堅工作, 幫助貧困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推動精准扶貧、精准脫貧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推薦評選名額與比例要求

今年全總分配我省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名額3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名額25名、全國工人先鋒號名額25個(具體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1)。

1.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在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中的比例均不得低於35%。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名額不具體分配到市州和產業, 各市州和省產業工會可推薦1-2個候選對象(其中至少有1個非公有制企業),

由省總工會負責考察審定。

2.在推薦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中, 一線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於55%, 科教人員不低於20%, 農民工不低於10%, 企業負責人不超過2人, 縣處級黨政領導(含非領導職務)幹部不超過1人;少數民族職工和女職工應占一定比例。 為做到優中選優並保證結構合理, 各推薦單位須在分配的推薦名額外另推薦1名一線職工(專業技術人員)作為候選對象。 同時還可另推薦1名企業負責人或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含同級的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人選, 由省總工會負責考察審定。

3.全國工人先鋒號集體中, 企業班組數量要求不得低於總數的70%。 各市州按分配名額, 須擇優從本地被命名的省級“工人先鋒號”集體中推薦。 為做到優中選優並保證結構合理,各推薦單位須在分配的推薦名額外另推薦1個班組作為候選對象。

各推薦單位要充分考慮一線職工與科教人員的比例以及中央直屬單位、省屬單位的人選,要優先推薦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優秀技術工人;注重推薦在重大工程、促進區域發展勞動競賽和技能競賽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沒有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的企事業和車間、工段、班組(科室)不能作為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和工人先鋒號推薦對象。

四、推薦評選工作要求

推薦評選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必須公開、公平、公正,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面向普通勞動者,堅持評選標準,嚴格推薦程式,嚴明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保證評選品質,取得積極效果。

(一)堅持民主差額推薦。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推薦物件均應自下而上,優中選優,層層選拔產生。其中,縣級以下工會(含縣級)實行差額評選程式,即先進行初始提名,再採用差額方式確定推薦物件。所有推薦物件必須經所在單位民主推薦,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以下簡稱職代會)審議通過,職代會閉會期間則由職代會授權的職代會團(組)長和專門委員會(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推薦物件還須在所在單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嚴格履行推薦評選程式。評選工作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式,“兩審”即實行初審和複審兩次審查,“三公示”指必須進行所在單位、省級和全國三級公示。申報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企業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企業負責人,須經發展改革、勞動保障、環境保護、人口計生、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安全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負責人的申報還須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保險,勞動關係不和諧,未組建工會,未建立職代會和集體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關要求建立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標,環境污染嚴重,2014年以來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嚴重職業危害或群體性事件等情形之一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被推薦人選是機關和事業單位縣處級領導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的,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征得組織、紀檢部門同意。跨省(區、市)農民工可由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薦,但須征得對方同意。

(三)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要堅決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評選表彰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按照評選標準和工作程式履行工作職責,認真處理群眾舉報,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對於偽造相關材料,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式推薦的集體和個人,一經查實後立即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且不得遞補或重報。對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對於不按規定比例推薦、不按全省平衡意見進行調整,致使推薦物件總體結構比例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直接調整推薦單位名額。

(四)加強對推薦評選工作的領導。各推薦單位要成立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部署本地區本系統推薦評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把名額比例關、評選標準關和評選品質關,進一步做強全國五一勞動獎、全國工人先鋒號工作品牌。

本通知中關於推薦評選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進度安排

請各單位於3月16日前將各類推薦物件初審匯總表(附件2、3、4)、推薦物件所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紀要、公示證明材料和省(部)級表彰榮譽證書(或決定)等相關材料(掃描版或照片電子版,檔大小不超過1MB)及簡要事蹟材料(500字)以電子郵件方式報省總工會生產保護部。經初審並逐級申報同意後,由各單位組織填寫《推薦審批表》、《簽署意見表》等,經公示後於3月30日前報送正式推薦評選情況報告及各類相關審批表格(一式五份及電子版)、簡要事蹟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版)、獎章推薦物件照片(兩張兩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及電子版)。

省總工會生產保護部郵箱:hnszscb@163.com

聯繫電話:0731-84320219,84320191(傳真)。

附件:1.湖南省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初審匯總表

3.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初審匯總表

4.全國工人先鋒號初審匯總表

5.初審匯總表填表說明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

2017年3月10日

為做到優中選優並保證結構合理,各推薦單位須在分配的推薦名額外另推薦1個班組作為候選對象。

各推薦單位要充分考慮一線職工與科教人員的比例以及中央直屬單位、省屬單位的人選,要優先推薦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優秀技術工人;注重推薦在重大工程、促進區域發展勞動競賽和技能競賽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沒有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的企事業和車間、工段、班組(科室)不能作為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和工人先鋒號推薦對象。

四、推薦評選工作要求

推薦評選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必須公開、公平、公正,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面向普通勞動者,堅持評選標準,嚴格推薦程式,嚴明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保證評選品質,取得積極效果。

(一)堅持民主差額推薦。全國五一勞動獎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推薦物件均應自下而上,優中選優,層層選拔產生。其中,縣級以下工會(含縣級)實行差額評選程式,即先進行初始提名,再採用差額方式確定推薦物件。所有推薦物件必須經所在單位民主推薦,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以下簡稱職代會)審議通過,職代會閉會期間則由職代會授權的職代會團(組)長和專門委員會(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推薦物件還須在所在單位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嚴格履行推薦評選程式。評選工作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程式,“兩審”即實行初審和複審兩次審查,“三公示”指必須進行所在單位、省級和全國三級公示。申報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企業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企業負責人,須經發展改革、勞動保障、環境保護、人口計生、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安全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負責人的申報還須經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審查同意。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保險,勞動關係不和諧,未組建工會,未建立職代會和集體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關要求建立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標,環境污染嚴重,2014年以來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嚴重職業危害或群體性事件等情形之一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被推薦人選是機關和事業單位縣處級領導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的,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征得組織、紀檢部門同意。跨省(區、市)農民工可由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薦,但須征得對方同意。

(三)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要堅決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評選表彰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按照評選標準和工作程式履行工作職責,認真處理群眾舉報,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對於偽造相關材料,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式推薦的集體和個人,一經查實後立即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且不得遞補或重報。對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對於不按規定比例推薦、不按全省平衡意見進行調整,致使推薦物件總體結構比例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直接調整推薦單位名額。

(四)加強對推薦評選工作的領導。各推薦單位要成立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部署本地區本系統推薦評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把名額比例關、評選標準關和評選品質關,進一步做強全國五一勞動獎、全國工人先鋒號工作品牌。

本通知中關於推薦評選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進度安排

請各單位於3月16日前將各類推薦物件初審匯總表(附件2、3、4)、推薦物件所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紀要、公示證明材料和省(部)級表彰榮譽證書(或決定)等相關材料(掃描版或照片電子版,檔大小不超過1MB)及簡要事蹟材料(500字)以電子郵件方式報省總工會生產保護部。經初審並逐級申報同意後,由各單位組織填寫《推薦審批表》、《簽署意見表》等,經公示後於3月30日前報送正式推薦評選情況報告及各類相關審批表格(一式五份及電子版)、簡要事蹟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版)、獎章推薦物件照片(兩張兩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及電子版)。

省總工會生產保護部郵箱:hnszscb@163.com

聯繫電話:0731-84320219,84320191(傳真)。

附件:1.湖南省2017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初審匯總表

3.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初審匯總表

4.全國工人先鋒號初審匯總表

5.初審匯總表填表說明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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