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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在朋友圈給孩子拉票了 孩子和你可能都有危險!

如今的朋友圈投票氾濫成災

大多都是被同學被朋友, 發過來一個連結, 給他孩子、侄子或者多少代以外的親戚投票, 每天都要投, 都成人肉投票機了。 父母把孩子的身份, 姓名, 就讀的學校甚至照片, 都提供給了後臺, 後臺將這些個人資訊非法出售。

某投票介面

在微信朋友圈中, 有一種關係被人稱作“點贊之交”, 描述的是不太熟悉的雙方通過“點贊”來維持的關係。 而在親密程度更高的“朋友圈”、“同學圈”、“親戚圈”, 也存在著一種關係, 被人稱為“投票之交”。 在微信朋友圈, 你有沒有為朋友家的孩子投過票?或者為自己家的孩子拉過票?不知何時起, 朋友圈拉票, 變成了一種常態。

從不聯繫的朋友突然拜託投票

幾乎每月都有一兩位父母, 為了孩子, 竭盡全力發朋友圈, 求關注, 求選票。 而媒體調查發現, 朋友圈投票早已蛻變成“傳銷式”商業活動, 參與者的個人資訊存在被洩露的風險, 成為“黑色利益鏈”牟利的工具。

朋友圈的投票活動還有實際意義嗎?你的個人資訊是如何被投票洩露的呢?

打開朋友圈, 隔三差五地總會收到朋友發來的“拉票”連結, 言辭懇切, 似乎, 孩子的未來, 就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那一票。 久而久之,

次數多了, 就讓人感到反感。 西安市民莫先生就是這樣。

西安市民莫先生:

最早的時候, 只不過就是讓關注一下(那個公眾號), 後來發展到需要我的指紋驗證, 再後來就成為任務了, 給他幫忙投票, 我覺得這種模式, 不理解這是不是屬於傳銷, 但引起人非常多的反感。 ”

你收到過這樣的投票請求嗎

一開始, 很多人還覺得很新鮮, 抱著好玩的心態積極投票並幫朋友轉發資訊。 但隨著“求投票”在微信朋友圈的快速氾濫, 投票活動演變成了拉票大戰。 人們根本無暇留意作品, 而是礙於情面, 讓投誰投誰。

“鄭州白領佟先生說:大多都是被同學被朋友, 發過來一個連結, 給他孩子、侄子或者多少代以外的親戚投票, 就是為了一個很虛無的獎勵。 還有更可惡的, 就是把這些朋友拉到一個群裡, 每天都要投, 都成人肉投票機了。 ”

這些活動一般是“萌娃評選”、“才藝比賽”、“員工風采”等主題。 在佟先生看來, 朋友圈投票的氾濫, 越來越演變成一種人情綁架。

佟先生:

去年有一個十幾年沒聯繫的老同學,

加我微信, 加完之後也沒怎麼聊, 就是每天給我發連結給他兒子投票, 我說這還真是一個好爸爸, 後來一想有你這麼綁架同學的嘛!”

讓人覺得無奈的是, 這些投票並不是對選手號碼點擊打鉤就好, 而是要你先關注官方微信, 有的甚至要求輸入個人資訊, 每次都要好幾道程式。 做互聯網自媒體行銷行業的佟先生說, 如今, 朋友圈投票已經成為一種產業鏈。

佟先生:

你搜朋友圈投票, 人工的, 有些號稱一個小時能投一萬張, 要的也不貴, 一票就要一分錢, 還有那種協力廠商軟體, 也能刷票。 ”

一款拉票APP中按投票數量明碼票價。 APP頁面截圖

在微信投票大行其道的背後,究竟誰才是“操盤手”?

記者調查發現,評選最萌寶寶之類活動的主辦方多是早教中心、民辦幼稚園、兒童攝影店等,作文比賽、才藝比賽之類活動的主辦方大都是一些社會培訓機構。可以說,這些評比投票活動完全就是商家的一種行銷手段。更有甚者,對活動參與者的個人資訊,打起了歪主意。遼寧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民警李濤介紹說,他們在打擊電信詐騙時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

李濤警官說:

父母把孩子的身份,姓名,就讀的學校甚至照片,都提供給了後臺,後臺將這些個人資訊非法出售,不法分子拿到後編造一些重病、車禍,對父母進行詐騙。”

據透露,類似活動一般通過微信公眾號或者網址對外發佈,即使有網友對其投訴,最多也只是將公眾號或者連結查封,但對方換個公眾號或者大賽名字,還可再行騙。而其盈利模式,針對投票人,報名者,都有特殊門道。

李濤警官說:

針對刷票者,以可以刷票為由,鼓動參賽者投入真金白銀進行刷票,事實上刷票的資金早就超過了一等獎的最高價值。”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朋友圈這種“綁架式”、“傳銷式”投票,摻雜著大量的商業行為,可能藏匿黑色產業鏈,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儘早喊停!

一名職業投手透露其最多時月收入可到近兩萬元。

朋友圈這種熟人社會的拉票,已經失去了公平的意義,完全都是按照人脈去拉票,所以並不存在對一個作品或者人真實的評價。所有人在投票之前都必須先關注一個公眾號,這也是商業機構用最廉價的噱頭去拿到使用者最寶貴的個人資訊。”

一款拉票APP中按投票數量明碼票價。 APP頁面截圖

在微信投票大行其道的背後,究竟誰才是“操盤手”?

記者調查發現,評選最萌寶寶之類活動的主辦方多是早教中心、民辦幼稚園、兒童攝影店等,作文比賽、才藝比賽之類活動的主辦方大都是一些社會培訓機構。可以說,這些評比投票活動完全就是商家的一種行銷手段。更有甚者,對活動參與者的個人資訊,打起了歪主意。遼寧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民警李濤介紹說,他們在打擊電信詐騙時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

李濤警官說:

父母把孩子的身份,姓名,就讀的學校甚至照片,都提供給了後臺,後臺將這些個人資訊非法出售,不法分子拿到後編造一些重病、車禍,對父母進行詐騙。”

據透露,類似活動一般通過微信公眾號或者網址對外發佈,即使有網友對其投訴,最多也只是將公眾號或者連結查封,但對方換個公眾號或者大賽名字,還可再行騙。而其盈利模式,針對投票人,報名者,都有特殊門道。

李濤警官說:

針對刷票者,以可以刷票為由,鼓動參賽者投入真金白銀進行刷票,事實上刷票的資金早就超過了一等獎的最高價值。”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朋友圈這種“綁架式”、“傳銷式”投票,摻雜著大量的商業行為,可能藏匿黑色產業鏈,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儘早喊停!

一名職業投手透露其最多時月收入可到近兩萬元。

朋友圈這種熟人社會的拉票,已經失去了公平的意義,完全都是按照人脈去拉票,所以並不存在對一個作品或者人真實的評價。所有人在投票之前都必須先關注一個公眾號,這也是商業機構用最廉價的噱頭去拿到使用者最寶貴的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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