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打工仔到一個小旅館住宿, 委託服務員從賓館小賣部帶一包30塊錢的煙, 三個人每個人出了10元。
其實賓館對住宿的客人有優惠, 30塊錢的煙是可以打折的, 賓館小賣部老闆把煙給了服務員, 並把打折用的5元錢也退給了服務員。
服務員心想, 我這不能白跑腿, 得收點小費, 而且5元錢退給三個客人也沒法分, 於是悄悄從這5元錢中私吞了2元錢, 把剩下的3元錢還給了客人。
三個打工仔收下煙和退回的錢還挺高興, 1人1元錢分了。
可是晚上當打工仔跟小賣部小老闆閒聊時才知道, 原來打折的錢被服務員私吞了2元。
三人想找服務員要錢, 先算了一筆賬, 可一算帳卻糊塗了。
最初, 三人每人出10元買煙, 得到煙後又各自收到退回的1元, 也就是說三人每人出了9元, 合計27元。
又得知, 服務員貪污了2元錢, 27元加2元, 是29元。
可他們一共出了30元, 剩下的那1元錢哪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