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南方某個小縣城的, 和老公談了一年戀愛, 我們就領證結婚了。 老公離我家不是很遠, 住在老房子裡。
當初我媽不太同意我們的婚事,
每次回娘家, 老公總會給我爸媽塞錢, 我媽笑開了花, 說我眼光好。 我還有一個弟弟, 沒上大學, 工作也是老公幫忙找的。
所以我媽總是托老公, 幫親戚找工作, 只要親戚開口, 我媽就說她女婿一定可以搞定的。 可親戚不是嫌累就是嫌錢不多, 搞得老公很尷尬。
結婚的這些年, 我跟老公很照顧娘家, 可我們要買房的時候, 找我媽借五萬, 她卻不肯, 說要留給弟弟, 要麼就要收利息。
房子沒買成, 我們還是和公婆住一起, 去年, 公婆家的房子要拆遷, 我們高興的一夜沒合眼。
前段時間, 前拆款下來了, 還補了兩套房。 我媽突然打來電話, 叫我和老公回去吃飯, 他們從鄉下買了雞和魚。
我到的時候, 客廳沒人, 等我走到廚房的時候, 就聽見我媽和弟弟在聊天。
“小勇(弟弟), 待會你和你姐姐姐夫好好說說, 你姐姐疼你, 讓她分一套給你, 他們可以和公婆住一起, 大不了, 給幾萬塊錢, 這房子你以後留著結婚。 ”
我聽了不是滋味, 真是把我的好, 當作理所當然了, 還打我婆家房子的主意, 我拉起老公就走人了, 灰頭土臉的, 一肚子委屈。
你們也有這樣過分的娘家嗎?我以後該怎麼面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