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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寧市一女子稱有關係能“撈人” 騙取錢財獲刑

伊寧市一女子稱有關係能"撈人"

騙取錢財獲刑

家住伊寧市的李某最近遇上了鬧心的事 , 丈夫因違法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 羈押在看守所中。

一女子自稱在公安局有熟人可以幫忙放人, 並謊稱要“走關係”為名, 騙取了受害人5萬元現金。 近日, 以“收錢放人”為詐騙幌子的劉某 , 最終也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

靈機一動 巧設騙局

2017年5月, 李某丈夫因違法犯罪被關進看守所, 她原本平靜的生活被打亂了, 連日來寢食難安, 時刻惦念著丈夫, 想通過疏通關係放人。 8月份, 劉某從父親處得知李某的事情後, 靈機一動開始設騙局, 聯繫了李某, 以“走關係”“收錢放人”為名, 開始釣起了“大魚”。

疏通關係要錢 十日內就能放人

想到一家人能夠團聚 , 李某抱著病急亂投醫的心態 , 趕忙求劉某幫忙。 劉某胸有成竹地告訴李某 : “我幫你都打探好了 , 你丈夫肯定能放出來。 但疏通關係需要花錢,

大概要5萬元錢, 保證10日內就能放出來”。 一想到高牆內的丈夫 , 平時精明的李某沒有多加考慮便答應了下來 , 分兩次給對方5萬元錢用於“人情費” , 由於對方語氣堅定地表示事情進展順利 , 李某一門心思等待著丈夫歸來的“好消息”。

遲遲不見丈夫 方知被騙

時間一天天過去, 李某仍不見丈夫被釋放, 直到法院判決,刑期執行完畢釋放, 李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遂前往公安機關報案。

實施抓捕 嫌疑人被擒

接報後, 刑偵大隊民警詳細詢問受害人被騙經過及提供的相關證據, 開展調查工作。 在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劉某的行動軌跡後, 警方於2017年10月8日在伊寧市將劉某抓獲。 經進一步審訊, 劉某對自己的詐騙行為供認不諱。

此案中, 劉某宣稱擁有“關係”可以“撈人” , 以此行騙 , 觸犯刑律必然受到嚴懲。 其實她的騙術並不高明 , 仔細想來破綻百出 , 但受害人一時失去了理智判斷 , 使得劉某得逞 , 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

警方提醒:遇到問題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 切莫相信所謂的“關係” , 謹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而上當受騙, 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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