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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保護小課堂第二課!

中國駐外使、領館為中國留學生能夠提供的領事保護和服務主要有哪些?

當您的合法權益在所在國受到侵犯, 當您與他人發生經濟、勞資等民事糾紛或涉入刑事案件, 並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時, 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反映有關情況, 請求使、領館提供必要的協助。 上述協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諮詢, 對如何在當地進行法律訴訟予以一般性指導;還可應您的要求, 向您推薦當地律師、翻譯, 以幫助您進行訴訟;視情旁聽法庭審理。

如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時, 使、領館可根據您的要求,

對您進行探視。 如您遭遇意外, 使、領館將事故或損傷情況通知您的親屬, 也可對您或家屬通過調解或法律途徑爭取賠償提供必要的協助。

當駐在國發生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時, 當駐在國發生政治動亂、戰亂或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時, 使、領館將在必要時協助您撤離危險地區。 上述協助包括為您辦妥必要的旅行證件;盡可能為您安排撤離交通工具。

如遇到困難以致生計出現問題時, 使、領館應您本人要求, 與您的親屬聯繫, 以便及時解決所需費用。 如您的親友在國外失蹤或久無音訊, 您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反映有關情況, 請求使、領館協助尋親。 您須向使、領館提供被尋者的詳細資訊(包括姓名、年齡等身份資訊、樣貌特徵及在國外工作、學習、居住或逗留期間的相關線索),

以利尋找。

使、領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為在國外合法居留的中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延期旅行證件及對旅行證件上的個人資料等項辦理加注, 其他任何機構無權代辦上述業務。 為中國公民辦理公證、認證, 在與所在國的法律規章不相抵觸的情況下辦理中國公民間的婚姻登記手續, 但不能直接認證中國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中國駐外使、領館不能提供的領事保護和服務主要有:

不能為您申辦所在國簽證和當地居留證。

不能為您在當地謀職或申辦工作許可證。

不能干預法庭的審判程式, 不能超越所在國法律和法規袒護您的違法行為。

不能仲裁您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 不能出具任何帶有仲裁性質的函件。

不能替您出面解決您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

不能幫助您在治療、拘留或監禁期間獲得比當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能為您支付酒店、律師、醫療及旅行(機/船/車票)費用或任何其他費用。

不能將您留宿在外交或領事機構內或為您保管行李物品。

文據金堂縣外僑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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