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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時我就在那裡,而你點雪茄的時候我便認出了你

前言:春來忙碌, 倒是夜間閑下一段時光來, 才能拿去閱讀。

小說名字叫 After Twenty Years(《二十年後》), 寫的是闊別二十年的老友相見。 當年一個青春洋溢,

一個保守笨拙, 一次興頭上的誓約在二十年後將兩人帶了相同的地點, 彼此滿懷期待, 可結局卻異常令人失望。

闖蕩西部最終發家致富的鮑勃(Bob)實際上是個通緝犯, 而被認為是老實誠懇的吉米 (Jimmy)正是那個率先認識了他的真面目的警官, 並最終安排了另一個便衣員警去逮捕了他, 也引出了結尾(一封吉米留給鮑勃的簡信):

Bob: I was at the appointed place on time. When you struck the match to light your cigar I saw it was the face of the man wanted in Chicago. Somehow I couldn't do it myself, so I went around and got a plain clothes man to do the job.

鮑勃:其實當時我就在那裡。 當你劃了火柴去點雪茄的時候, 我便看到了那張被芝加哥警方通緝的臉。 不知道為什麼, 我就是不能親自來做這件事, 所以我轉開去找了個便衣員警來做這件事。

這裡其實不止是一次相認, 反而是夾雜著兩次相認:

1.他找到了自己的老朋友;

2 他也找到了罪犯。 作為老友,

感情深厚, 而作為警匪, 天生死敵。

文中鮑勃認出了便衣員警不是吉米, 但是顯然已經太遲了。

"You are not Jimmy Wells," he snapped, "Twenty years is a long time, but not long enough to change a man's nose from a Roman to a pug."

“你不是吉米·威爾士, "他厲聲說道, ”二十年確實很長, 但是不至於長到讓一個人的鼻子從羅馬人的變成哈巴狗的。 ”

"It sometimes changes a good man into a bad one"

“它有時候能夠將一個好人變成一個壞人。 ”

我相信人在閱讀的時候不自覺地會去給出一些道德評判, 比如鮑勃是一個虛榮, 勢利的偽君子, 而吉米是一個忠厚而且老實的員警, 我有時候也會陷於其中。

但是行文中, 鮑勃除了在炫耀的同時, 依然在回憶:

I am just waiting for a freind.

我僅僅在等一個朋友

Twenty years ago to-night, I dined here at “Big Joe” Braday's with Jimmy Wells, my best chum, and the finest chap in the world. He and I were raised here in New York, just like two brothers, together.

二十年前的今晚, 我在餐廳和吉米·威爾士一起吃飯完, 那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世界上最棒的夥子, 我和他一起在紐約長大, 一起的時候就像兩兄弟一樣。

We figured that in twenty years each of us ought to have our destiny worked out and our fortunes made, whatever they were going to be.

我們以為二十年後, 我們都應該功成名就了, 不管我們的理想抱負是什麼。

I know Jimmy will meet me here if he's alive, for he always was the truest, stanchest old chap in the world. He'll never forget. I came a thousand miles to stand in this door tonight, and it's worth it if my old partner turns up.

我知道如果吉米還沒死的話他一定會來這裡見我, 因為他一直都是世界上那個最忠實、最值得信賴和最可靠的老夥計。 他永遠不會忘記這事的。 我千里迢迢在今晚趕到這門前,

我想如果我的老夥計現身了, 那一切都值得了。

其實反過來一想, 如果鮑勃不回來, 是不是就不會被抓, 他依舊在千里之外的西部過得風生水起。 那麼鮑勃是不是比那個愛炫耀的罪犯多了許多溫情。

再看當那個便衣員警冒充吉米與鮑勃相認後, 假吉米就問, 那麼西部待你如何?鮑勃答道:

Bully; It has given me everything I asked it for.you've changed lots, Jimmy.

欺負;不過它倒是給了我所有我想要的, 你變了很多呀, 吉米。

這不禁讓我想到了蓋茨比, 在當時的美國人看來, 西部是一塊蠻荒的金土。 那些外出打拼的人或許西裝革履回來, 臉上心裡卻滿是疤痕。 不僅歲月在銷蝕人心, 世事同樣能將一個人吞進去再吐出來。

所以當看到鮑勃在吹噓的時候, 其實我可能會覺得鮑勃是異常地高興的,

因為終於見到過去的知交, 並可以傾吐過往與衷腸。

當然我覺得更悲哀的是吉米, 因為他看到鮑勃如此欣慰, 把自己當作最信賴最友好的朋友, 可惜此時卻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將送進監牢, 況且這不是一個大盜的百密一疏, 這只不過是自己的好朋友將腹軟付與這金蘭友情。

於是再回過來讀這句, 或許會有另一番滋味:

Somehow I couldn't do it myself, so I went around and got a plain clothes man to do the job.

我想, 不管是什麼文字, 或許也只有願意耐下心來讀的人, 才能體會到寫的人的情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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