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濰坊4月1日訊1日, 記者從濰坊市環保局獲悉,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排汙授權管理暫行規定》、《關於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汙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有關工作部署, 濰坊市於4月1日正式啟動火電、造紙行業排汙許可管理工作。
據瞭解, 濰坊市火電行業排汙許可證申領範圍為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 以及有自備電廠的企業。 其中自備電廠所在企業僅包括執行GB13223和DB37/664標準的設施(蒸汽僅用於供熱且不發電的鍋爐除外);濰坊市造紙行業排汙許可證申領範圍為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
上述行業企業的排汙許可證實行網上申請, 申請平臺為“國家排汙許可資訊公開系統”。 申請程式及有關要求按照《排汙授權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具體參見國家排汙許可資訊公開系統公佈的資訊。 需注意的是, 排汙單位必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法律責任。
濰坊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汙許可申請時間為2017年4月1日至5月10日。 核發機關為濰坊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