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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灰太狼,就不要追喜羊羊!

調查結果公佈

8日晚,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公佈了“越野車追趕藏羚羊”的最新調查結果, 並依法對7名涉事人每人處以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共計105000元。

經調查核實, 10月4日17點20分, 涉事人員郝某某等7人, 乘坐2台白色越野車, 自駕遊, 途徑那曲地區申紮縣雄梅鎮8村附近時, 離開公路, 進入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藏羚羊棲息地, 追趕藏羚羊群拍照, 時長1分多鐘。

10月6號、7號, 當地森林公安、保護區管理部門及野生動物管護員對事發地300多平方公里區域, 反復進行了大範圍詳細排查, 未發現藏羚羊傷亡情況。 國家林業局對調查取證工作也高度重視,

同步展開了業務指導。

調查結果顯示:涉事的7名人員, 未經批准離開公路, 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 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 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西藏自治區林業廳作出如下處理: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的相關條款, 對7名涉事人員每人罰款10000元。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條款, 對7名涉事人員每人罰款5000元。

三、責成涉事人員做出深刻檢查。

四、對事發區域的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協議管護員,

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停發3個月基本補助。

五、責成那曲地區申紮縣對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力的相關部門, 進行問責。

7名涉事人員表示堅決服從處罰, 對處罰決定無異議, 並主動遞交了悔改書。

藏羚羊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是生活在青藏高原的旗艦物種, 平均體長140釐米左右。 目前, 西藏藏羚羊種群數量已超過20萬隻。

西藏林業廳保護處處長紮西多吉表示, 近距離高速追趕藏羚羊, 受到極度驚擾的藏羚羊, 會以極限速度奔跑, 在這種情況下, 藏羚羊會出現強烈的應急反應, 奔跑中心肺功能會出現衰竭現象, 嚴重會出現肺動脈破裂引起死亡。 他還提醒, 色林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附近有國道和省道, 車輛要按照保護區的標示路牌行駛, 不要隨意離開公路,否則很有可能就會進入到保護區內,給野生動物帶來驚擾。同時,車輛在草場上行駛,極容易破壞草皮,而且很難恢復,給藏羚羊棲息地帶來影響。

這些法律知識一定要知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相當於恢復原狀所需費用3倍以下的標準執行。

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恢復原狀所需費用2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給自然保護區造成損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

不要隨意離開公路,否則很有可能就會進入到保護區內,給野生動物帶來驚擾。同時,車輛在草場上行駛,極容易破壞草皮,而且很難恢復,給藏羚羊棲息地帶來影響。

這些法律知識一定要知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相當於恢復原狀所需費用3倍以下的標準執行。

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恢復原狀所需費用2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給自然保護區造成損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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