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變化再度來襲!
廈門所有車主請你們高度注意!
接下來這波消息很關鍵
和你們的分數息息相關
和你們的錢包緊密聯繫
10月起, 此刻起
鷺島的交通出行又變變變了!!
開車出門不知道這些的
吃大虧!!!
首先來看一則廈門警方剛發佈的
重!磅!快!訊!
罰150元記3分!
島內這條要道將變單行道, 西向東禁止行駛!
交警部門最新消息: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
提升匯文西路片區道路交通效率
依據道路安全法相關規定
決定調整匯文西路道路交通組織
並增設、調換、更新有關道路交通標誌
車主請注意!
自2017年10月15號0時起, 思明區匯文西路廈禾路路口至後江埭路路口實行機動車由東向西單向交通組織, 禁止機動車由西向東行駛。
也就是說, 以後只能從廈禾路進入往後江埭路單向行駛了。
注意:以上規定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 違者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據瞭解, 違反相關規定的車輛駕駛員將被記3分罰150元。
下一條關鍵資訊
和湖裡區兩條重要道路有關!
華泰路、興湖路15日起採取交通限制!
因廈門第二西通道(海滄隧道)工程需要, 為確保施工期間道路交通安全、通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交警部門決定對湖裡區華泰路、興湖路採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具體限制措施如下:
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
2017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 興湖路華榮路交叉口西進口禁止車輛右轉(禁止車輛由興湖路右轉華榮路)。 受限車輛請繞行:興湖路-華昌路-悅華路-華榮路或興湖路-鴻賓路-悅華路-華榮路。
提醒注意:屆時,請過往車輛和行人按照現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通行,服從現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因施工期間帶來的交通出行不便,請廣大市民給予理解和支持。
除了島內
10月開始
島外的通行也變變變!
集美兩個片區路段分時封閉!
禁止機動車通行!
注意啦!
因10KV曾營變進線工程施工需要
為保障期間道路安全通暢
決定對集美區文濱路採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1,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2月25日,文濱路曾營變電站至紡織東路口封閉圍擋施工,禁止機動車通行。
行經車輛請繞行:文濱路—建南路—紡織東路—文濱路。
2,2017年12月26日——2018年2月15日,文濱路紡織東路口至杏濱路口段封閉施工,禁止機動車通行。
行經車輛請繞行:文濱路—建南路—文達路—杏濱路或文濱路—文華路—文達路(杏東路)—杏濱路。
交警提醒:屆時,請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提前繞行,服從現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廣大的車主們!
除了以上最新公佈的限行禁行資訊
從這個月開始
廈門開始整治嚴查一些開車行為
大家請按規定文明出行
否則也要被記分罰款!
事情是這樣的↓↓↓
10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開始正式施行,該新規將以下和交通有關的不文明行為,列入重點治理清單↓↓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行人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不按規定通行
違規停車
具體情況如下:
01
機動車不避讓行人
或被罰300元
相關規定看這裡
第三十八條 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避讓行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三)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先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四)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讓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2
機動車&非機動車違停
都會被處罰
圖/市交警支隊 提供
《規定》還特別將違規停車列為重點整治清單的其中一項。這其中,既包括機動車違停,也包括非機動車未在規定地點停放,或者在未設停放地點的區域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
相關規定看這裡
第四十條 停放機動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等規定從重處罰。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非機動車未在規定地點停放,或者在未設停放地點的區域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五十元罰款。
租賃自行車等運營企業應當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採取綜合措施,有效規範使用者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的車輛。對亂停放問題嚴重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依照規定限制其投放。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3
行人違規橫穿馬路
可能罰100元
《規定》施行後,廈門交警部門將持續加強路面執法,對違規橫穿馬路的行人進行勸導,不聽勸導的將被依法處以50元至100元的罰款。
相關規定看這裡
第三十九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未按規定通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二)在人行橫道上坐臥、停留、嬉鬧,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三)在有設置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的路段,不從上述設施通行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人行橫道,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五)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六)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機動車專用道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除了以上整治行為
還要提醒大家注意:
廈門發佈了一項重磅新規
事關去廈門北站接客的所有車主!
罰150元記3分!
廈門北站出發層禁止接客!
廈門北站出發層禁止接客了!
這項新規於10月9日起正式啟動!
小夥伴們有開車來北站接人的
一定不要圖省時省力直接上出發層
而是把車停到地下停車場再上去接人
違規的將被抓拍受罰——
罰款150元記3分!
具體情況
昨天沒看到的老司機可戳圖回顧↓↓↓
不知不覺
10月的廈門交通出行又發生變化了
以上資訊大家都記住了嗎
趕緊圈子裡
提醒其他車主注意吧~
┃圖文編輯:廈門每日新聞(xm_mrxw )
┃商務合作Tel:13859128587
┃轉載授權請回復本微,關鍵字:轉載
受限車輛請繞行:興湖路-華昌路-悅華路-華榮路或興湖路-鴻賓路-悅華路-華榮路。提醒注意:屆時,請過往車輛和行人按照現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通行,服從現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因施工期間帶來的交通出行不便,請廣大市民給予理解和支持。
除了島內
10月開始
島外的通行也變變變!
集美兩個片區路段分時封閉!
禁止機動車通行!
注意啦!
因10KV曾營變進線工程施工需要
為保障期間道路安全通暢
決定對集美區文濱路採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
1,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2月25日,文濱路曾營變電站至紡織東路口封閉圍擋施工,禁止機動車通行。
行經車輛請繞行:文濱路—建南路—紡織東路—文濱路。
2,2017年12月26日——2018年2月15日,文濱路紡織東路口至杏濱路口段封閉施工,禁止機動車通行。
行經車輛請繞行:文濱路—建南路—文達路—杏濱路或文濱路—文華路—文達路(杏東路)—杏濱路。
交警提醒:屆時,請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提前繞行,服從現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廣大的車主們!
除了以上最新公佈的限行禁行資訊
從這個月開始
廈門開始整治嚴查一些開車行為
大家請按規定文明出行
否則也要被記分罰款!
事情是這樣的↓↓↓
10月1日起,《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開始正式施行,該新規將以下和交通有關的不文明行為,列入重點治理清單↓↓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行人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不按規定通行
違規停車
具體情況如下:
01
機動車不避讓行人
或被罰300元
相關規定看這裡
第三十八條 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避讓行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三)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先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四)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讓行的,處以三百元罰款。
2
機動車&非機動車違停
都會被處罰
圖/市交警支隊 提供
《規定》還特別將違規停車列為重點整治清單的其中一項。這其中,既包括機動車違停,也包括非機動車未在規定地點停放,或者在未設停放地點的區域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
相關規定看這裡
第四十條 停放機動車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廈門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等規定從重處罰。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非機動車未在規定地點停放,或者在未設停放地點的區域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五十元罰款。
租賃自行車等運營企業應當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採取綜合措施,有效規範使用者停車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的車輛。對亂停放問題嚴重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依照規定限制其投放。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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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橫穿馬路
可能罰100元
《規定》施行後,廈門交警部門將持續加強路面執法,對違規橫穿馬路的行人進行勸導,不聽勸導的將被依法處以50元至100元的罰款。
相關規定看這裡
第三十九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未按規定通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二)在人行橫道上坐臥、停留、嬉鬧,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三)在有設置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的路段,不從上述設施通行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人行橫道,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五)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處以一百元罰款;
(六)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機動車專用道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除了以上整治行為
還要提醒大家注意:
廈門發佈了一項重磅新規
事關去廈門北站接客的所有車主!
罰150元記3分!
廈門北站出發層禁止接客!
廈門北站出發層禁止接客了!
這項新規於10月9日起正式啟動!
小夥伴們有開車來北站接人的
一定不要圖省時省力直接上出發層
而是把車停到地下停車場再上去接人
違規的將被抓拍受罰——
罰款150元記3分!
具體情況
昨天沒看到的老司機可戳圖回顧↓↓↓
不知不覺
10月的廈門交通出行又發生變化了
以上資訊大家都記住了嗎
趕緊圈子裡
提醒其他車主注意吧~
┃圖文編輯:廈門每日新聞(xm_mrxw )
┃商務合作Tel:1385912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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