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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禁漁3個月

湘潭線上4月1日訊湘江幹流春季禁漁期為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 3月30日, 市漁政管理站就今年湘潭範圍內禁漁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再動員。

為保護湘江流域漁業生態環境、漁業資源和水生生物種群多樣性, 確保全省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省人民政府決定從2013年起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實行湘江幹流春季禁漁期制度, 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具體區段為永州市零陵區老埠頭至岳陽市湘陰縣濠河口, 沿途涉及永州、衡陽、湘潭、株洲、長沙和岳陽市。 國家級水產原種場, 需在禁漁期間採捕湘江天然水產苗種的,

有關科研單位需進行湘江漁業資源調查的, 須經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市漁政管理站負責人介紹, 湘江流經湘潭市域南、北兩段共長61公里, 春季禁漁實行分級管理, 要求江上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江魚。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 各級漁業、公安、環境保護、工商、水利、交通運輸等職能部門將分工協作, 持續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對所轄行政區域的水面、港口、碼頭、市場、漁區等實施全天候、全方位監督管理。 堅決清理取締“布圍子”“迷魂陣”等違法網具, 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活動, 嚴肅查處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魚類資源非法交易行為。

市漁政管理站公佈了監督電話:0731-58521175、13607325114, 希望廣大市民在認真遵守禁漁規定的同時,

積極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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