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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崗位業績突出人才可自主定薪

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才直接審定高級職稱, 關鍵崗位、業績突出的人才自主定薪。 昨日, 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省人社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 我省出臺了《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以通過許可權下放、平臺搭建、資源整合、服務提質等措施, 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為促進全省經濟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人才政策

縣屬及以下事業單位

可考核招聘碩士畢業生

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 省、市屬事業單位可自主考核招聘引進博士畢業生,

縣屬及以下事業單位可考核招聘全日制碩士畢業生, 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可考核招聘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活動前3名的優秀高技能人才。

博士及正高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到省內事業單位工作, 單位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 可為其申請特設崗位予以聘任。

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才

直接審定高級職稱

全面下放高校、省屬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三甲醫院高級職稱評審權, 有條件的民營企業也可自主開展高級職稱評審。

對有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 可直接審定高級職稱。 將企業任職經歷作為高校工程類教師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 貫通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技校畢業生, 可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聘;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可直接審定為高級職稱;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 可領辦、創辦技能大師工作室。

支持科技人員

兼職兼薪、離崗創業

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在核定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傾斜。 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的一次性獎勵補貼、對高層次人才發放的特殊薪酬等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

用人單位可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 自主確定單位內部各崗位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占比和標準。

對關鍵崗位、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專案工資、年薪制。

支援科技人員兼職兼薪、離崗創業。 鼓勵企業採取協議薪酬、持股份紅等方式, 試行年薪制和股權制、期權制。

重點培養百名國家級

優秀人才直定正高職稱

實施百名傑出專業技術人才計畫, 從江西省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中選拔100名有實力進入國家級人才工程的優秀人才, 進行重點培養, 培養期為3年, 入選者直接審定為正高級職稱。 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 到2020年, 舉辦60個省級高級研修班, 培訓3000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 帶動全省培訓3萬名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資金支持

獲得國家級大賽獎項的給予20萬元以下資助

對獲得創業大賽獎項的人才專案給予資助, 其中獲得國家級大賽獎項的給予20萬元以下資助、省級大賽獎項的給予10萬元以下資助。

評選100名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範作用的初創企業人才, 資助其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或交流考察。

吸引留學人員等各類人才創新創業, 對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最高可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到2020年, 全省建設省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200家。

給予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10萬元資助

鼓勵支援中小型科技企業設站, 符合條件的單位可先設站後授牌。 給予每個新設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10萬元資助。 鼓勵在職博士到企業從事博士後研究。 到2020年, 力爭全省建設各類博士後站300家。

對評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每家給予500萬元、省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每家給予300萬元的建設資金支持;對評為省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基地每家給予100~600萬元建設資助;對省級及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1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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