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消防車來說, 時間就是生命, 早點到達目的地, 才能更好的控制住大火的蔓延。 駕駛員在行車途中遇到消防車時應該怎麼做呢?
同樣是面對消防車, 在擁堵路段上,
濰坊的司機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呢?
10月12日(本週四)上午11:00
濰坊交警、諸城交警、諸城消防帶你走上街頭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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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濰坊車主們是怎樣做的吧!
我們所希望看見的
是在擁擠的馬路上, 消防車照樣可以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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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暢的道路通行條件
是搶救險情的必要條件
快一秒到達事故現場, 就會多一分生的機會
學學不讓行?看法律怎麼說不避讓特種車輛, 嚴重者可被拘留並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 可以處以100元罰款, 記3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 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處以警告或者 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因避讓特種車輛而違章,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如果這個時候司機為了避讓而不得已壓線 、掉頭、逆行等違章, 都可以申請撤銷。
遇到特種車輛應該這麼做
一般情況下,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 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 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盡可能向兩邊靠, 空出當中車道, 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 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
禮讓特種車輛是我們的義務
避讓消防車, 不僅是文明行車的要求, 同時也是每個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的交通規則和法律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
如果遇到特種車輛執行任務, 您會讓行嗎?
濰坊交警呼籲,
請為消防車讓道,
請給生命救援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