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 戀愛不到一個月就結婚了, 他給了我家三萬彩禮。
本來我媽是不太滿意我們的婚事的, 說老公家沒誠意,
結婚後, 我們和公婆一起生活, 公婆一家都是比較節約的, 一般都是幾個素菜, 吃不完第二天接著吃, 我也不好說什麼。
我看朋友結婚都出國度蜜月了, 就跟老公計畫出國玩, 老公說太遠了, 機票也貴, 就帶著我去市內玩幾天。
那幾天我吃不好睡不好, 根本沒玩盡興。 我想去景點, 可老公說沒啥好看的, 門票又貴, 還不如帶我去公園散步。
我訂的酒店也被老公退掉了, 帶我住在一家不知名的小旅館, 被子都是很潮濕的, 房間還有異味。
晚上, 我準備去樓下買瓶水, 正好看到賣山竹的, 就買了一斤多去。 老公問多少錢, 我說差不多二十幾塊。
“老婆, 你就不能省著點花嗎?又是度蜜月又是旅遊的, 花了不少錢了, 你就不能忍忍, 不吃水果嗎?”
我聽懵了, 這次旅行是我們一人一半出的錢, 我買個水果都不行了?結婚前我只知道他是個節省的人, 可這也太小氣了吧!
我憋了一肚子的氣, 老公買了一堆便宜的特產帶回去,
回家後, 我就堅決要跟他離婚, 我也不怕別人笑話了, 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 你們說呢?姐妹們, 以後嫁人要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