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本來是件非常高興的事情, 本來以為沒什麼事情, 因為彩禮什麼兩家人都商量好了, 可是沒想到鄰近結婚, 她媽媽突然說八萬彩禮少了, 要十六萬彩禮。
既然嫌棄說了, 當初為什麼還答應, 現在嫌棄八萬彩禮沒有面子了, 你們家這樣做事情考慮過別人的感受了嘛?還有兩個多月就結婚了, 我剛買過車, 手裡壓根就沒有這麼多錢好嘛。 難道這種事情有必要在那討價還價的, 你們家是嫁女兒, 不是在做生意。 本以為女朋友會站在我這邊, 可是沒想法她竟然說八萬彩禮確實少了, 他們家沒有面子。
難道彩禮比我們的感情還重要, 我們結婚是過日子的, 如果以後不幸福, 就是給你三十萬彩禮, 又能怎麼樣, 現在到這節骨眼上了, 我上哪籌錢, 你們這樣做真的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