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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公民個人資訊:微商花400元買200余萬條個人資訊,獲刑3年

許多人都曾被各種仲介、推銷電話或短信騷擾過, 個人資訊的洩漏令人感到煩惱和氣憤, 到底是誰出賣了這些個人資訊, 拿去做了什麼?今天,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 王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32500元。

王某經營著一家公司, 為了拓展微商業務, 他想到“買一些人的手機號來打電話或加微信去推廣一下生意”。

於是, 他登錄QQ, 去搜索並加入一些所謂的資料QQ群, 群裡有人在發賣資料的廣告, 王某就找這些人私聊, 談好價格和資料類型、數量後,

用支付寶把錢打給對方, 對方把資料包發送給他。

王某稱:“我把這些資訊資料買來後, 主要用到裡面的手機號碼。 我把這些資料列印出來, 發給公司的員工打電話或加微信去推廣我們的產品。 ”

2016年7月, 王某在上海公司內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並扣押U盤一個、SD卡一張、手機一部、電腦主機一台及列印有公民個人資訊的A4紙一箱。

公訴機關認為, 王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特別嚴重, 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甌海區法院經審理認為, 王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 情節特別嚴重, 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鑒於王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 結合具體案情, 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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